从湖北到重庆,靠西南方向一路向上进发,便来到齐岳山上,与重庆云阳接壤的一个小村庄。路途上,是风电、云海和霞光。初冬时节,水杉也红了,红得耀眼,红得浪漫,红得迷人。坐在车上的杨法官却无心欣赏这一切,此时她的内心充满矛盾与焦虑,不知道即将面临的这起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33年的纠纷案件最终结果会如何。
始于脸红
终于眼红
1991年,青梅竹马的老宋和秀姨(化名),在亲友的祝福下举行婚礼,并生育两个儿子。一晃几十年的光阴就在柴米油盐,日出日落中匆匆过去了,曾经的浪漫和激情也被平淡所取代。渐渐地,二人又吵又骂,更有甚时动刀动棒,两生欢喜演变为互相憎恶、形同陌路。2024年,再也无法忍受的老宋,来到法庭起诉离婚。
受理此案后,杨法官发现,二人虽举行婚礼,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33年,因没有领取结婚证,不属于民法意义上的事实婚姻,只能处理二人在同居关系期间的财产。双方听后一致同意,坚决要求法庭尽快处理,好一拍两散。
调解中,经过与双方当事人反复深入沟通,杨法官发现调“和”无望,再次确定双方均同意分开后,对二人共同修建的房屋归属问题展开调解。
老宋主张取得房屋所有权,并按价值评估意见补偿秀姨一半的房款,同时要求平分存款,却遭到秀姨的激烈反对……第一次调解在冲突中越演越烈,无奈终止。
一别两宽
考虑本案系情感纠纷,双方性格偏激,若处理不当,可能会发生极端行为。承办法官立即联系综治中心的工作人员、镇调解委员会的调解能手及村委会书记,一同前往双方家中调解。
“我还是那句话,房屋归我,我给她补钱,存款平分。”
“房屋一人一半,存款你想都不要想。”
调解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剑拔弩张、互不让步,对抗情绪逐步升级,均表示拒绝调解,工作一时陷入僵局。
“我们今天来给你们处理事情,不仅仅是分房子,更是考虑到你们和儿子今后好好生活的现实问题。” 为妥善化解矛盾,杨法官先提出老两口年岁已大,老宋常年在外,没有面临过家庭琐事,秀姨在家带孙子,二儿子还没成家的现状,耐心引导,缓和关系。
听到这里,秀姨眼睛泛红,泪水瞬间就流了出来,激动地说,“我和他是不能在一起了,但是为了儿子、孙子,我愿意调解。共同的存款不是自己不愿意拿出来分,而是老大在外面做生意拿走了。”说着说着,秀姨掏出手机和大儿子联系,大儿子承认存款用于他做生意投资,等赚了钱就还。
“几十年的夫妻了,要不是真过不下去,不会走到这一步。”沉默半响后,老宋表示,房子一人一半,地基两个儿子一人一半,考虑到秀姨还带孙子,挣钱不容易,同意将山林、田土的租金分一半出去。
最终,关于房屋具体的分割,双方采取抓阄的方式,秀姨抓到了“靠云阳一边”,老宋抓到了“靠柏杨一边”。
从老宋家出来,望向天边那朵盛开的云,缓缓滑过山顶,随风飘向天边,杨法官觉得,以“如我在诉”的理念,站在当事人立场处理纠纷,才是一种圆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