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区教体局发布重要提醒

民生   2024-12-18 23:08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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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8日,泰安市泰山区教育和体育局发布致泰山区民办幼儿园家长的一封信详情如下:


致家长的一封信

尊敬的家长:

您好!为进一步规范民办幼儿园办园行为,提升监管成效,强化风险管控,切实保障广大家长朋友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收费管理的意见》、教育部等三部门《关于实施新时代基础教育扩优提质行动计划的意见》、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民办幼儿园运营监管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我区对民办幼儿园保教费实施资金监管,现向全区广大幼儿家长朋友提醒如下:

1.幼儿园保教费应按月、按季度或按学期收取,不得跨学期预收费。

2.幼儿园收费项目包括:保教费、服务性收费(伙食费等)、代收费(床上用品费、儿童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凡未进行公示的收费项目一律不得收取。

3.2024年10月至12月,民办幼儿园要完成资金监管专用账户设立工作。未设立资金监管账户的幼儿园,暂停收取相关费用,直至设立资金监管账户为止。

4.2025年春季学期开始前,民办幼儿园的监管专用账户要向家长公布,请家长在开学后直接将保教费缴入资金监管专用账户。

监督举报电话:0538-6276136


泰安市泰山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4年12月18日


来源:泰山杏坛

责编:王胜男

审核:高滢

终审:崔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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