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公安通报

时事   2025-02-09 19:11   山东  



为维护良好生态环境,保障社会公共安全和市民人身财产安全,青岛市加大对违法销售、运输、储存及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查处力度。


近期,多人因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被查处,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处罚。现将有关案例通报如下:

案例一

2025年2月7日,开发区公安分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顾某某在敖江路、汉江路路口附近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根据《青岛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开发区公安分局对顾某某处以行政罚款处罚。

案例二

2025年2月6日,李沧公安分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王某在遵义路、普安路路口附近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根据《青岛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李沧公安分局对王某处以行政罚款处罚。

案例三

2025年2月5日,市南公安分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王某在闽江二路57号附近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根据《青岛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市南公安分局对王某处以行政罚款处罚。 

案例四

2025年2月5日,市北公安分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张某某在重庆南路118号某车行门口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根据《青岛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市北公安分局对张某某处以行政罚款处罚。

案例五

2025年2月5日,市北公安分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王某某在抚顺路1号附近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根据《青岛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市北公安分局对王某某处以行政罚款处罚。

案例六

2025年2月5日,黄岛公安分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王某某在隐珠一路、泉城路路口附近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根据《青岛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黄岛公安分局对王某某处以行政罚款处罚。

案例七

2025年2月5日,胶州市公安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尹某在兰州东路562号某商铺附近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根据《青岛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胶州市公安局对尹某处以行政罚款处罚。

案例八

2025年2月5日,平度市公安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孙某某在清河路、厦门路路口附近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根据《青岛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平度市公安局对孙某某处以行政罚款处罚。

案例九

2025年2月4日,胶州市公安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方某某在217省道286号某公司附近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根据《青岛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胶州市公安局对方某某处以行政罚款处罚。

案例十

2025年2月4日,莱西市公安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仇某某在香港路、北京中路路口附近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根据《青岛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莱西市公安局对仇某某处以行政罚款处罚。

案例十一

2025年2月3日,李沧公安分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刘某在九水东路193号某小区附近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根据《青岛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李沧公安分局对刘某处以行政罚款处罚。

案例十二

2025年2月3日,崂山公安分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潘某在崂山路109号附近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根据《青岛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崂山公安分局对潘某处以行政罚款处罚。







青岛日报微信公众号送福利啦




第九期福利奖品为文创礼包一份(“点赞”量前5名“青岛晚报”全年报卡一份(“分享”量前5名)


如何参与:①关注“青岛日报”微信公众号。

②在本公众号推送的每篇文章下面点“赞”和“分享”③每周四,将公布本周期7天“点赞”“分享”前10名,将本周四上榜人员与上周上榜人员进行比对,重复人员不再发放奖品,重复人员排除后,将在本周日榜倒推进行递补补齐。备注:第八期获奖名单将于2月13日公布,获奖名单可在菜单栏“联系我们—获奖名单”中查阅。


编辑 | 桃子

来源 | 青岛公安

青岛日报
原创的力量,更大的影响。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