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教育局
关于做好2025年春季学期开学前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衡水高新区、滨湖新区公共事业服务局,市直各学校、幼儿园:
为有效防范校园安全事故发生,全面排查整治各类校园安全隐患,维护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进一步做好春季开学前期准备工作,确保春季学期开学期间学校安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深刻认识做好校园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底线思维,深刻认识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性,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增强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紧迫感,要以对广大师生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紧紧围绕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强烈愿望和能力水平,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管三必须”原则,要严格落实教育行政部门的监管责任和学校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校内外全覆盖的学校安全保障网,进一步细化工作举措,狠抓末端落实,确保各级各类学校顺利开学。
二、全面开展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在开学前组织开展一次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三防”建设方面,要认真落实《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要求》,补齐安防设施建设的短板和缺口,确保专职保安员、封闭化管理、一键式紧急报警和视频监控装置配备达标。交通安全方面,要做好校车的维修保养,确保车辆处于良好状态,坚决杜绝校车“带病上路”,坚决杜绝没有校车驾驶资格的人员驾驶校车;坚决杜绝出现使用“接送学生车辆”接送学生现象。要教育学生注意上下学交通安全,提醒家长注意天气变化,如遇有恶劣天气注意减速慢行,不要让学生乘坐非法营运车辆,以及农用拖拉机、三轮汽车、低速货车、拼装车和报废车等。要积极协调公安交管部门,完善各级各类学校门前路段交通安全设施配置,做好上下学高峰期交通疏导、设置“护学岗”等工作。消防安全方面,排查学校宿舍、食堂、实验室、电动自行车车棚等重点部位;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培训、疏散逃生演练;督促学校和校外教育培训机构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行动,拆除影响逃生、灭火救援的广告牌、铁丝网等门窗障碍物;检查烟感报警器、消火栓、灭火器等设施是否正常运行;违规搭建、违规采用易燃可燃彩钢板房;违规进行电焊、气焊等动火作业。食品安全方面,要加强师生饮食卫生管理,对食堂从业人员的身体状况和心理状况进行认真排查,对不符合岗位要求的要立即调离;要规范食品采购流程,彻底清查库存,重点检查寒假期间贮存的食品食材是否存在过期、腐烂等问题,如果发现有过期及腐败变质食材要全部清除,把好食品入口关,严防食物中毒;各学校食堂要健全防蝇、蟑螂、鼠等有害生物措施,坚决杜绝有害生物在学校食堂出现;对“互联网+明厨亮灶”系统及时进行维护,指定专人负责,按时开启,信号要畅通,确保不出现卡顿、黑屏、画面模糊。燃气安全方面,学校是否安装燃气泄露探头,是否安装泄露报警装置,报警装置是否在24小时值班室;是否有自动切断装置;是否施画燃气流向标。实验室及危险化学品安全,学校是否制定实验室、机房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及应急预案;是否落实实验室、机房专人专管、使用登记、安全巡查等措施;校内危险化学品仓库、实验室安全设施及个人防护器材的管理和配备是否符合规范;重点部位自动监控、泄漏检测报警、实验用品仓库通风、防火防爆设施设备是否运行正常、定期维护;购买、使用、存储、看管、销毁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是否及时处置长期不用、废弃的危险化学品。体育娱乐设施方面,检查体育器械安装不牢固、器械老化锈蚀、体育器械缺少防护设施等。其它设备设施,检查是否存在桌椅破损、不牢固,安装或悬挂物不牢固,楼梯栏杆松动或损坏,台阶损坏或不符合要求,双层床上铺缺少防坠落措施,楼道堆放杂物,配电室周围无防护设施,院墙低矮等问题。
三、完善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针对性发布预警通知,加强安全检查和防范,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和不稳定因素。要完善校园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机制,依法依规、积极稳妥地处理各类安全事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早解决,坚决防止事态扩大。要建立健全舆论引导处置工作机制,及时准确发布信息,维护学校稳定,最大程度地避免、减少和消除突发校园安全事件对学校造成的负面影响,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对发生重大安全事件未及时报告或者瞒报、漏报,以及安全事件处置不当,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坚决追究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衡水市教育局
2025年2月7日
来源:衡水市教育局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