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5日,正值春节假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武邑法院赵桥法庭开启法庭工作第一“调”,成功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双方达成还款协议,当事人主动履行给付义务,实现了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迎来了新年“开门红”。
原、被告双方于多年前存在生意往来,双方约定,原告向被告供货,被告向外销售。双方不再合作后,经对账被告欠原告10800元。被告向原告给付5000元后,剩余5800元一直未给付。原告向被告索要剩余款项未果后,诉至法院。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认真阅读卷宗了解案情,认为该案案情清楚,涉案金额不大,存在调解的可能。于是承办法官积极与原、被告询问详细情况,在沟通中了解到,被告对原告提交的欠条和主张的欠付数额、还款情况均予以认可,但被告称,在生意往来过程中,由于原告货物存在质量问题,导致自己向客户进行了相应赔偿,原告曾承诺承担此赔偿,后续却没有承担。承办法官立即就被告提出的异议与原告进行核实,原告表示“对此不认可”。春节假期前,为尽快促成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让群众过个舒心年,承办法官试图将两人叫到法院进行面对面调解,但原、被告均表示需要安排过年事宜,调解工作转为线上电话沟通。承办法官多次联系原被告,从客观实际出发分析案情、释法明理,同时情理交融劝解和沟通,经过不懈努力,原本针锋相对的双方终于逐渐平和,并就货款达成初步意见。
开工首日,承办法官立即联系原被告进行再次调解。在承办法官的主持下,最终双方作出让步,签署了协议笔录,原告同意被告在原有的欠款数额上少给付部分货款,被告当庭通过微信转账方式向原告履行,这起案件得到圆满化解。
开局就是冲刺!新的一年,武邑法院将始终贯彻落实“如我在诉”司法理念,便捷高效调解矛盾纠纷,切实为群众做实事、解难事,以奋发有为的精神和担当务实的作风,积极回应新时代人民群众的新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