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务院安委会综合检查组第九组(以下简称综合检查组)对青海省开展三季度安全生产明查暗访。综合检查组深入西宁市、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对水利、电力、消防、矿山、交通、建筑施工、工贸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抽查检查。
海报新闻记者获悉,综合检查组此次共检查企业单位55家,发现问题隐患104项,其中重大事故隐患2项。综合检查组在青海省妇幼保健院检查时,发现该院建设有一处液氧站,但未按规定配备氧气浓度监测器和温度监测器,根据《医疗机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清单(试行)》有关规定,为重大事故隐患。专家向记者介绍,医院因医疗需要往往会用到危险化学品及相关装置、设备,而医院是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人员密集场所,要更加注重排查整改安全生产风险隐患。
本次检查还发现一些普遍性问题,例如,一些企业普遍存在安全标志牌设置不规范、安全管理相关制度落实不到位等问题。
综合检查组抽查了青海中广核新能源德令哈炯迹光伏电站。发电站位于德令哈市西出口光伏园区,占地面积2638亩,距离德令哈市区约4公里。综合检查组发现,发电站的光伏发电厂占地面积大、置有大量发电板,发电厂周围用绿色铁丝网与外界简单隔离,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专家强调,发电厂与公路距离较近,且发电厂外为公共区域,应当设置“禁止翻越”“当心触电”等规范的安全标志牌。
德令哈炯迹光伏电站发电厂周围栏杆设置不规范
针对该问题,专家告诉海报新闻记者,安全警示标志牌应设在与安全有关的醒目地方,使大家有足够的时间来注意它所警示的内容。环境信息标志宜设在有关场所的入口处和醒目处;局部信息标志应设在所涉及的相应危险地点、设备、部件附近的醒目处。同时,安全标志牌的图形和比例都应按照《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2894)进行设置。
综合检查组专家指出安全警示标志牌设置不规范
值得注意的是,安全标志牌设置不规范的情况并非个例。综合检查组在格尔木市小干沟水库进行检查时,也发现存在安全警示标志缺失的问题,缺乏对群众可能面临的风险进行必要的安全警示、提示。
此外,交通运输领域一些企业存在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的情况。
综合检查组一行来到西宁市青海中油新兴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对交通运输领域开展安全生产明查暗访。据了解,该公司经营范围包括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为确保安全运输,公司建设了车辆动态监控平台,并在车辆安装动态监控系统。工作人员介绍,这套系统能实时监测全公司运输车辆的运行情况,具备实时监控、测速、预警等功能。
综合检查组专家来到青海中油新兴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检查
随后,综合检查组专家在综合监控系统中发现,有一辆运输成品油的车辆一个月内超速报警200多次。2023年12月1日,该车辆司机曾因超速写了一份“检讨书”,今年2月6日,该车辆驾驶员又因为超速问题写了一份检讨书。“既然设置了动态监控,那么就应该及时处理预警报警信息,严肃处理违规行为。一份又一份的检讨书无异于隔靴搔痒,非但不会引起违规者的重视,反而会滋生侥幸麻痹心理,为事故发生埋下隐患。”综合检查组专家在现场强调称。
综合检查组专家检查该公司事故处理方案
在后续的检查中,综合检查组了解到,该公司还存在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学习不认真、理解有偏差,不了解《道路运输企业和城市客运企业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中关于驾驶员诚信考核扣分情形的判定内容等问题。
目前,综合检查组已将问题隐患清单交办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和企业,由地方有关部门依法依规进行查处,督促企业举一反三,做好隐患整改,确保重大风险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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