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动态】乌审旗顺利完成工伤保险定期待遇调整工作

政务   2024-11-01 15:32   内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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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审旗
顺利完成工伤保险

定期待遇调整工作





 工作人员网上办理工伤保险定期待遇调整及补发工作

根据自治区人社厅、自治区财政厅联合下发的《关于调整2024年度工伤人员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4】162号)的文件精神,乌审旗社保和就业综合服务中心积极响应,认真抓好落实工作。近日,已顺利完成了工伤保险定期待遇调整及补发工作。

此次调整对象为2023年12月31日前已按工伤保险有关规定领取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及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人员,本次待调整从2024年1月1日起执行。截至目前,乌审旗旗工伤人员待遇调整工作已全面完成,共调整45人工伤待遇,涉及金额25772元。其中,享受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调整人员41人,人均增长52元,配偶人均增长68元;享受工伤人员伤残津贴人员4人,人均增长119元;享受生活护理费人员2人,按照《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级统筹办法的通知》(内人社发【2020】26号),关于“封定基数”的规定,我旗这次享受生活护理费待遇的2人不在调整范围内。

调整后的工伤待遇将于10月底足额发放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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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王   琼

编辑:张红梅

校对:刘   莎

审核:邓观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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