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王雪萍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泰和县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王雪萍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为他人谋取利益,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来源:泰和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