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州县各瓶装液化石油气用户:
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燃气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三十八条规定,为及时消除燃气用户橡胶软管、减压阀、燃气热水器、灶具等燃气燃烧器具的安全隐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整改对象:全县范围所有瓶装液化石油气用户。
二、整改方式:用户可自行购买合格减压阀、燃气软管、燃气热水器、灶具并聘请专业人员进行安装,也可委托燃气企业购买安装。(选购的燃气燃烧器具应符合《燃气用具连接用不锈钢波纹软管》GB/T41317、《燃气用具连接用金属包覆软管》CJ/T490和《燃气用具连接用橡胶复合软管》CJ/T491等标志的标准)。
三、整改时限及要求: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直排式燃气热水器、燃气热水器未安装排烟管、燃气热水器已安装排烟管但排烟管未伸出户外的要立即进行整改;橡胶软管、减压阀、灶具等燃气燃烧器具隐患整改时限从即日起至2024年4月30日止。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燃气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对逾期不整改的燃气用户,燃气企业将暂时停止供气,待隐患完成整改后方可恢复正常供气。
龙州县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办公室(代)
2024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