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四个最严”的指示精神,严格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食品药品安全检察公益诉讼“冬季行动”的工作要求,近日,广昌县人民检察院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农业农村局联合开展了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活动,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保障春节期间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
此次专项活动重点对县区域内的牛、羊等牲畜养殖场、农贸市场进行检查,抽检肉类药物残留是否超标、是否违规添加食品添加剂等问题,查找肉类检验检疫是否合格、养殖中兽药使用是否规范等情况,并对经营者的营业执照、购货渠道、购销记录进行详细排查。同时,检察干警提醒经营者合法经营,保证销售食品来源合法、渠道正规,切实强化食品安全源头监督管理。
食品安全涉及千家万户,关系着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下一步,广昌县人民检察院将就本次抽检结果深入摸排线索,严格依法开展检察公益诉讼监督,强化跨部门协作,形成食品安全保护合力,共同构建食品安全屏障。
来源:广昌检察
编辑:小微
审核:小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