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7日—19日连续三天 绥德县开展划定区域内人员核酸检测

文摘   2022-08-17 16:10  


为进一步做好我县常态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筑牢“外防输入”防线,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经县联防联控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在绥德县城区连续开展三轮划定区域核酸检测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检测范围

县联防联控办公室划定张家砭片区、薛家畔片区、文化路片区、东街片区、北门滩片区、东门滩片区、上郡路片区、朝阳路片区、龙湾片区为本次核酸检测范围。

二、时间安排

第一轮:2022年8月17日上午09:00-15:00;

第二轮:2022年8月18日上午07:00-13:00;

第三轮:2022年8月19日上午07:00-13:00。

三、采样地点

由各片区根据实际情况设置固定采样点,特殊人群由片区实行上门流动采样。

四、注意事项

(一)本次绥德县城区划定区域核酸检测工作采取“不封路、不封控”的方式进行,原则上6小时内完成采样,12小时内完成检测并反馈检测结果。

(二)广大居民按照镇政府和社区统一组织安排,携带本人身份证、智能手机,分时段有序前往指定采样点采样。采样期间要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主动接受体温检测,保持一米距离,避免聚集和相互交谈,防止采样时交叉感染。同时,请广大居民做好防暑准备。

(三)接种新冠疫苗的居民48小时内不得进行核酸检测,请广大居民积极配合。对拒不配合全员核酸检测工作,扰乱秩序、瞒报、谎报、伪造信息的人员,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

(四)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积极协调,周密配合,圆满完成此次核酸检测工作。


绥德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8月16日

来源:绥德e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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