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18日,绥德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接到12345转办,内容是这样的:“群众来电表扬:本人是山东人曾在绥德县服役,于2024年7月17日回绥德故地重游,陕KT0776出租车司机李喜红,服务热情周到,带本人转了好多景点还给本人介绍绥德县的发展,本人认为此人是绥德县出租车司机的表率,特致电表扬该司机。”这是绥德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自成立之日起收到的第一单表扬客运驾驶员的转办,因为自己经营过程中的善举赢得了群众的赞誉,在此要说一声:李喜红,好样的、为你点赞!
长期以来,投诉转办均是反映经营者或者驾驶员经营过程中的违规行为,7月18日能收到表扬经营者的转办实属不易。绥德县交通运输局号召:所有的客运经营者或者驾驶员都要向李喜红同志学习,切实规范自己的经营行为,希望出现更多的“李喜红”,为绥德人民增光添彩!让反映经营者或者驾驶员违规行为的转办越来越少、表扬经营者或者驾驶员的转办越来越多!我们一起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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