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1日上午,涉嫌交通肇事逃逸违法的化州市中垌镇男子赖某森被公安机关抓获,被处以罚款二千元,并处行政拘留八日的行政处罚。
据了解,赖某森当天驾驶摩托车撞倒一名骑自行车的阿婆,由于其心存侥幸驾车逃逸,被公安机关循线抓获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11日上午7时21分,化州市公安局接到事主董老伯报警,称其妻子余阿婆当天早上骑自行车外出,在鉴江街道办大桥村村道上被从右后方驾驶的一辆摩托车超车撞倒在地,司机已经驾车逃离现场,事故导致余阿婆的左手腕处受伤。
接报后,化州市公安局高度重视,指挥中心迅速指令交警、刑侦及辖区派出所介入处置,一方面联系救护车对伤者进行救治,一方面组织民警赶赴现场勘查和调查取证。
当天上午10时多,经过多警种联合作战,涉嫌交通肇事逃逸的相关线索逐渐明晰,办案民警在距离肇事地点一公里范围内的某小区楼下发现疑似肇事的摩托车。通过以车找人,确定了涉嫌逃逸司机的身份。随即,办案民警将涉嫌逃逸的赖某森抓获。
经询问,赖某森交代,其当天因赶时间去处理事情,撞倒余阿婆后以为问题不大,便心存侥幸,不予理会驾车逃逸。
赖某森到案后如实交代自己的交通违法事实,其家属也主动承担责任,积极给付医疗费救治事故中受伤的余阿婆。赖某森因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公安机关依法对其处以罚款二千元,并处行政拘留八日。
据办案民警介绍,发生交通事故后,赖某森如果能及时报警并组织救助伤者余阿婆,而不是心存侥幸逃离现场,便不必引来行政拘留处罚。发生事故勿逃逸,心存侥幸责更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