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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禁驾这一理念
早已深入人心
交管部门对酒醉驾违法行为
也是坚持零容忍高压严管态势
却还是有人心存侥幸
酒后驾车上路
被交警查获后不知反思自己的错误
反倒找各种借口想方设法“甩锅”
近日,张家口交警支队崇礼大队民警在崇礼区裕兴路开展夜查酒醉驾整治行动时,一辆小型汽车在距离检查点不远处突然变道开向路边停车位停放,驾驶人这一异常举动引起了执勤民警的察觉,便立即上前查看。
询问过程中驾驶人李某神情紧张,嘴里一直嚼着口香糖,企图掩盖口中散发的酒气。经呼气式酒精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为136mg/100ml,已达到醉驾标准。
面对检测结果,李某同行的朋友并没有意识到酒后驾车的危险,竟还借着酒劲为李某“打抱不平”,称因下雨天叫不到代驾,才选择酒后驾车返程。
经抽血检测,驾驶人李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25.02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公安交管部门对其处以吊销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的处罚。醉驾行为涉嫌危险驾驶罪,还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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