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湖通告

文摘   2024-12-17 13:36   江西  

关于调整瓶装液化气瓶押金金额和退还租金的通告

月湖区各瓶装液化气用户:

为规范纠治鹰潭月湖区瓶装液化气产权瓶的押金及租金收取金额,月湖区瓶装液化气瓶押金由原来的180元/瓶统一调整为150元/瓶,各瓶装液化气经营企业应主动向用户退还多收押金 (30元/瓶)。同时,立即停止收取“钢瓶租金”,并向用户退还相应租金。广大用户可依据原气瓶租用合同到各瓶装液化气经营企业办理退款,并重新签订气瓶租用合同。
特此通告。

鹰潭市月湖区城镇燃气安全

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办公室

2024年12月17日


◆ 投稿邮箱:yhqrmtzx@163.com

◆ 编辑:王明发

◆ 审校:李昂 郑州宇

◆ 审签:黄益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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