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到不动产登记大厅申请办理新建商品房转移登记,需准备以下资料:
身份证明材料(税务部门核税需查验身份证、户口簿、已婚/离异的还需提供结婚/离婚证明、未成年子女无户籍信息的需提供子女出生医学证明(无法提供以上材料,可选择填报《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新购非住宅只需提供权利人身份证)
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
不动产销售发票(持收据换取)、税费缴纳凭证(现场缴纳)。
已办理预告登记的需提供房屋预告登记证明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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