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信用中国(大连)消息:因诊疗活动超出备案范围,违反《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规定,大连市中山区卫生健康局对大连中山人民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作出决定书文号中卫医罚〔2025〕002号行政处罚决定,对该中心罚款1万元。
据公示信息显示,该社区服务中心早前曾被处罚两次:
中卫医罚〔2024〕02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该中心使用一名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诊疗活动超出登记范围;使用未取得处方权的医师开具处方被警告,没收违法所得239元,并处罚款人民币壹万叁仟元整(13000.00)
中卫医罚〔2023〕008号政处罚决定书认定,该中心使用一名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被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
大连中山人民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成立于2004年12月24日,注册地位于大连市中山区民意街50号,法定代表人为王承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