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三、四轮车,俗称“老人乐”
因其驶门槛低、经济实惠等特点
一直受到广大群众
特别是中老年人的青睐
成为日常出行的主要交通工具
但是由于驾驶人安全意识不强
车辆安全性能差
导致由电动三、四轮车引发的交通安全问题
日益严峻
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构建安全、有序、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连日来,太仓交警在辖区范围内持续开展电动三、四轮车规范管理集中整治整治行动,通过宣传劝导和处罚相结合的方式开展集中整治专项行动。
行动中,执勤警力采取定点执勤与流动巡逻相结合的方式,在城区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国省道、农村地区等重点路段,加大对三轮、四轮电动车(老年代步车)违法载人、达到报废标准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集中整治清理、拖移,并依法处理,及时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全面净化道路交通环境。
非标车几种常见违法行为
随意闯红灯
强行并道
随时急刹急停
图方便逆行
任意掉头
占用机动车道
非标电动三轮、四轮车的危害有哪些呢?
驾驶人安全意识淡薄
此类驾驶人员大多没经过正规的驾驶技能和交通安全知识培训,交通安全意识较为淡薄。特别是在拉载乘客时,对路面可能出现的险情判断不清,没有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避免事故发生。
扰乱正常秩序 容易引发事故
电动三轮、四轮车在行驶时,由于车速比普通自行车、行人要快,超车机率大,极易发生刮擦事故;在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乱停乱放、随意变道、拐弯掉头、乱闯红灯等各种交通违法行为大量增加。
安全性能较差 安全隐患较多
电动三轮、四轮车本身技术含量不高,有的更是制造工艺粗糙。大多电动三轮、四轮车为私自改装车辆,“头重脚轻”,车辆稳定性差,无照明和转向灯装置,车主往往用蓬布、塑料布、广告宣传横幅搭建防雨蓬,严重影响骑车人视线。使用后没有及时对车辆维护,造成刹车、灯光系统等不符合上路标准。同时往往搭乘多名乘客,容易造成方向失控、翻车,极易发生群死群伤的恶性交通事故。
事故赔偿责任难承担
由于此类车辆基本没有办理保险,一旦发生事故,很难承担交通事故的赔偿责任。万一在机动三轮车上“出事”了,大多数乘车人只能是“哑巴吃黄连”。
审核人:周金松
发布人:吕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