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在河南郑州,未满12周岁的小张骑自行车上路,骑行中他左手拿着东西,右手单手骑行,在路口未伸手示意便左转弯。此时后方一辆电动自行车超速直行而来,双方均猝不及防发生碰撞,造成两车受损,所幸两人均无大碍。
交警调查认定,小张未满12周岁骑自行车上道路行驶、转弯未让直行,负主要责任;电动自行车超速行驶,负次要责任。
交警提醒:驾驶自行车上路须满12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须16周岁。暑假尚未结束,广大家长请切实尽到监护责任,确保孩子达到法定年龄且具备足够的交通安全知识,再让其驾驶相应车辆外出!
(来源:公安部交通管理局)
审核人:周金松
发布人:吕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