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对象
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
政策内容
用于加强
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能力建设
1
重点支持加强就业信息网络系统建设及维护。
2
对基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含政府设立的家门口就业服务站、零工驿站等)承担的免费公共就业服务和创业孵化基地开展的创业孵化服务,可根据工作量、专业性和成效等给予一定的补助。
3
对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及其与高校开展的招聘活动和创业服务,可根据服务人数、成效和成本等给予一定补助。
政策标准
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政策期限:长期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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