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是我国第十一个国家宪法日,在这个特别的日子里,宪法的光辉再次照亮我们前行的道路。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它规定了国家的基本制度、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承载着人民的共同意志,保障着我们的幸福生活。
12月4日,鸬鹚小学来了几位特殊的老师——景德镇市检察院的小哥哥、小姐姐们,他们一行8人,来进行普法宣传活动。
检查员姐姐们耐心地为学生讲解宪法知识,解答学生关于法律方面的疑问,在学生心中种下了法律的种子。
检察员姐姐结合办理的未成年人相关案件,如校园欺凌、网络犯罪等典型案例,深入剖析其中涉及的宪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让学生们更直观地理解法律规定,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行为准则。
看这两个人多认真,检查员姐姐真的像是一位兢兢业业的好老师,手把手的教着,学生也在认真地聆听,学生纯真的心灵沐浴在法治的光辉下,结出爱与希望的果实!
检查员哥哥通过宣传图册,用一个个生动形象的案例诠释了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如何树立法治意识和观念,学会从点滴小事约束自己的行为,做个遵纪守法的好学生。
这次活动不仅是对宪法的宣传,更是对法治精神的传承和弘扬,让我们更加深入地了解宪法、尊崇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让我们以12月4日国家宪法日为契机,做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让宪法精神在心中永驻,让法治之光照亮前行的每一步。
供稿:乐平市鸬鹚小学 王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