儋州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
关于将防汛防风IV级应急响应提升至II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根据儋州市三防指挥部“从2024年10月29日10时起将防汛防风IV级应急响应提升至防汛防风II级应急响应”的决定,为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在原先IV级响应措施继续执行的基础上,落实以下七条措施:
第一、10月29日12点前关停除宾馆酒店外的所有旅文体业态,具体如下:关停景区景点、KTV(酒吧)、网吧、游泳池、体育馆、博物馆、文化馆、图书馆等。
第二、 暂停所有室内外文体活动。
第三、 旅行社实行“熔断”,停止旅游组团招徕业务、观光游览活动。
第四、深入开展防御台风安全隐患排查整改;要做好对广告牌、娱乐设施设备进行加固和拆卸等安全防范措施。
第五、扎实做好受困游旅客的安全转移和妥善安置安顿工作。
第六、各旅行社、景区景点、宾馆酒店要通过广播、网络、LED显示屏、电话等方式,及时、滚动向游客发布旅游预警信息和气象信息。
第七、各旅文企业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值守及领导带班制度,密切关注气象预报及局防风防汛通知,手机24小时开机,确保通讯联络、指挥畅通。一旦发生险情,要迅速组织力量全力抢险救灾并第一时间向市旅文局和市三防办报告,尽最大努力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市旅文局联系电话:23322458,市三防办联系电话:23366119。
儋州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
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