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市2024年前三季度经济运行简况

楼市   2024-10-28 17:18   广东  

 今年以来,全市上下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百千万工程”为总牵引,以“营商环境年”建设为主抓手,全力稳增长、扩需求、抓项目、优服务,前三季度全市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稳中有进。

  根据广东省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结果,2024年前三季度阳江市地区生产总值为1158.82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下同),同比增长3.0%。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为194.00亿元,同比增长4.0%;第二产业增加值为438.97亿元,同比增长3.7%;第三产业增加值为525.85亿元,同比增长2.0%。

  一、农业生产形势较好。前三季度,全市农林牧渔业总产值314.09亿元,同比增长4.3%,增幅比上半年提高0.6个百分点。其中农业(种植业)、林业、牧业、渔业、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产值分别为84.28亿元、8.77亿元、65.38亿元、141.71亿元、13.93亿元,分别增长2.2%、24.4%、5.0%、3.5%、13.4%。

  二、工业经济稳中有进。前三季度,全市规上工业完成增加值289.20亿元,同比增长4.6%,增幅比上半年提高1.4个百分点。从重点行业看,电力能源、食品加工、金属制品、合金材料、风电装备制造等五个行业实现正增长,分别完成增加值133.14亿元、20.48亿元、21.95亿元、56.09亿元、12.44亿元,分别增长3.3%、2.1%、6.9%、6.2%、29.2%。

  三、投资增速稳步回升。前三季度,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9.2%,增幅比上半年提高5.5个百分点。其中,项目投资增长13.2%;房地产开发投下降17.3%。建安投资增长1.5%;工业投资增长18.3%;基础设施投资增长13.9%。分产业看,第一、二产业投资分别增长20.5%、14.8%,第三产业投资下降0.3%。

  四、消费市场温和复苏。前三季度,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70.07亿元,同比下降1.3%,降幅比1-8月小幅收窄0.1个百分点。按消费类型分,商品零售322.29亿元,下降2.6%,其中限额以上单位商品零售额下降8.6%,19类在售主要商品中7类增长,12类下降;餐饮收入47.78亿元,增长7.7%。

  五、外贸市场增长较快。前三季度,全市进出口总额195.8亿元,同比增长21.1%。其中,全市进口总额68.8亿元,增长30.4%,进口钢材、高碳铬铁分别增长111.7%、257.3%;出口总额127.0亿元,增长16.6%,出口机电产品、钢材分别增长14.2%、266.8%。

  六、财政收入保持增长。前三季度,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1.58亿元,同比增长1.9%,增幅比上半年提高0.2个百分点。其中,税收收入34.36亿元,下降3.3%;非税收入27.22亿元,增长9.4%。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85.88亿元,下降5.2%,降幅比上半年收窄6.7个百分点。

  七、金融市场运行稳健。9月末,全市金融机构本外币存款余额2340.26亿元,同比增长9.3%,增幅比6月末提高4.2个百分点,其中住户存款增长8.1%;金融机构本外币贷款余额2124.53亿元,增长12.0%,增幅比6月末回落1.0个百分点,其中全市企(事)业单位中长期贷款余额增长20.8%。

  八、货物运输稳定增长。前三季度,全市货运量、货物周转量分别同比增长1.9%、3.2%;客运量、旅客周转量分别同比下降3.0%、7.9%;主要港口货物吞吐量3028.65万吨,增长13.2%。

  九、工业用电小幅回落。前三季度,全市全社会用电量137.2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0.5%,增幅比上半年回落0.9个百分点。工业用电量91.00亿千瓦时,增长11.5%,增幅比上半年回落0.6个百分点。

  十、物价指数略有上涨。前三季度,全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同比增长0.1%,比上半年提高0.2个百分点。分类别看,其中食品烟酒、生活用品及服务、教育文化娱乐、医疗保健和其他用品及服务价格分别增长0.3%、1.5%、0.9%、0.4%和6.0%;衣着、居住和交通通信价格分别下降5.0%、0.1%和1.0%。

  十一、居民收入增长较快。前三季度,阳江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464元,增长4.8%,高于经济增长速度。分城乡看,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9846元,增长3.4%;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657元,增长5.4%。


附注:

  1.地区生产总值、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及其分类项目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为实际增长速度;其他指标除特殊说明外,按现价计算,为名义增长速度。

  2.规模以上工业的统计范围为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企业。 

  3.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范围为计划总投资500万元以上的固定资产项目投资及所有房地产开发项目投资。 

  4.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统计范围是从事商品零售活动或提供餐饮服务的法人企业、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户。其中,限额以上单位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企业(单位)、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单位)、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 

  5.金融数据来源于中国人民银行阳江市中心支行;价格指数、居民收入来源于国家统计局阳江调查队;用电量数据来源于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阳江供电局;财政收支数据来源于阳江市财政局;税收数据来源于国家税务总局阳江市税务局;进出口数据来源于阳江海关。

  6.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来源:阳江市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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