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摇头丸一般是指含有致幻型苯丙胺类兴奋剂成分的片剂和丸剂。服用后主要表现为活动过度、摇头扭腰、嗜舞、妄想、不知羞耻、性冲动及幻觉和暴力倾向,故俗称为“摇头丸”。常见的品种有3,4-亚甲二氧基甲基苯丙胺(MDMA),3,4-亚甲二氧基苯丙胺(MDA)等。
从外观上看,摇头丸通常有多种颜色和形状,如圆形、方形,颜色有白色、粉色、蓝色等,上面还可能印有一些图案或文字,很容易被包装成看似无害的 “小药丸”,从而吸引年轻人。摇头丸在一些娱乐场所如酒吧、迪厅等比较容易传播。一些不法分子会将摇头丸伪装成普通的药品或者糖果,在这些场所向年轻人兜售。年轻人由于好奇心强、缺乏辨别能力,往往容易成为受害者。例如,在一些大型的电子音乐派对上,可能会有吸毒者暗中交易和使用摇头丸。
吸食摇头丸可造成永久性的脑细胞损伤和非永久性损伤肝细胞,严重中毒者可发生脱水和突发心脏病。大剂量服用MDMA常有听觉和视觉改变。表现在身体器官方面的症状,包括血压升高、心律、脉搏加快,严重时出现肌肉紧张、不能自控的咬牙、口干、手部颤抖、恶心,有的出现疲劳、出汗、视物模糊、焦虑和精神失调。即使是中等剂量MDMA也会产生严重的体温升高、心血管功能障碍、黄疸及抽搐。长期滥用MDMA出现的副作用还表现在心理障碍,如心理混乱、抑郁、失眠、焦虑及神经错乱,接近半数的滥用者有恐慌和妄想症。MDMA能使精力分散、动作不协调,因此强调集中注意力的工作无法很好完成,特别是对司机,服用MDMA后开车十分危险。
摇头丸与γ-羟丁酸、氯胺酮一起并称三大“迷奸药”,与此有关的性犯罪时有发生。提醒广大青少年尤其是女性提高警惕。
素材来源:海关发布、中国禁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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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禁毒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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