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期自2024年11月6日至2024年11月12日,共7天。公示期间,如对入围名单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我厅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否则恕不受理。我们将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为反映人保密。反映情况的书面意见请于2024年11月12日之前通过邮递或电子邮件(扫描件)送达我厅。
联系人:林老师,电话:020-37627910;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72号;邮箱:gdsywb@gdedu.gov.cn。
公示期自2024年11月6日至2024年11月12日,共7天。公示期间,如对入围名单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我厅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否则恕不受理。我们将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为反映人保密。反映情况的书面意见请于2024年11月12日之前通过邮递或电子邮件(扫描件)送达我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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