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我市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进一步优化道路交通环境,结合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实际,我市公安机关在辖区新增3处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现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57号)等有关规定,特将有关事项向社会予以公布如下:
一、设备类型:闯红灯抓拍设备
监控抓拍的违法行为: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逆向行驶、违反禁止标线指示、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等交通违法行为。
设置点位:
高州市冼太大道与凤凰大道交叉路口,设备编号:44098100070001002A。
二、设备类型:公路卡口抓拍设备
监控抓拍的违法行为:驾驶机动车拨打接听手持电话、逆向行驶、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等交通违法行为。
设置点位:
(1)高州市区东方大道笔架山脚路段东往西方向,设备编号:44098100000002003A。
(2)280省道177公里300米北往南方向(高州市石仔岭塘背村路段北往南方向),设备编号:44098100070002000A。
以上新增3处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将于2024年12月6日0时起正式启用。
特此通告。
高州市公安局
2024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