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民携手救助国家三有保护动物灰雁

政务   2024-11-22 21:36   青海  

近年来,随着野生动物保护的宣传深入人心,群众保护的意识明显提高,警民携手共同救助野生动物已逐步形成常态。



11月22日16时许,茫崖市花土沟镇群众张先生在代尔森村附近发现一只受伤的“大鸟”,疑似是保护动物,便将其送至茫崖市公安局。经民警辨认,该“大鸟”为灰雁,是国家“三有”保护动物。该灰雁翅膀明显受伤,无法飞行,为避免其受到二次伤害,民警将受伤灰雁进行了临时救助,待其伤势恢复后,重新放归大自然。


在此,茫崖公安提示:广大群众在发现不明原因受伤、死亡的野生动物时要立即报警,不得擅自处理。同时也要树立保护野生动物、拒绝野味的意识,保护您和他人健康,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撰稿丨森林警察大队 冶明珠
审核丨李增明

茫崖公安
茫崖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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