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磴口县开启招才引智
新篇章
磴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激励更多优秀人才扎根磴口、建设磴口,近日,磴口县制定出台了激励保障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十条措施”,全力打造招才引智良好环境,为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赋能加码”。
一是抓关键、重投入,打造招才引智“强磁场”。为更好地吸引集聚各类人才创新创业,磴口县紧扣县域经济发展需求,出台一揽子引人育人留人优惠政策,广泛吸纳防沙治沙、乡村振兴、医疗卫生等方面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每年安排200万元的人才专项经费,用于人才引进、补贴奖励、项目资助、服务保障和人才培养。投资246万元,对现有36套保障性住房进行装修,配套家居生活等设施,作为人才公寓免费提供给在磴口无自有住房的刚性引进人才居住。对刚性引进人才在县内购买商品房的,博士或正高级职称人才一次性给予8万元安家补贴,硕士或副高级职称人才一次性给予5万元安家补贴。需租房的,给予三年500元/月的租房补贴。此外,加强对承担或主持重大科研项目的人才经费支持,通过真金白银提升人才吸引力。
二是优服务、提礼遇,解决人才“后顾之忧”。“十条措施”涵盖人才最关心关注的职务晋升、职称评聘、配偶就业、子女教育、医疗保障等方方面面,通过设立人才专项编制,提升服务保障水平,彻底解决引进人才“后顾之忧”。事业单位刚性引进人才试用期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可分别担任七级、八级管理岗位领导职务。在职称评审及聘用方面,开通绿色通道,设置职称聘用特设岗位。在配偶安置方面,按照“身份对等、统筹调配”的原则,根据引进人才配偶就业类型,妥善安排工作或优先推荐优质就业岗位。在医疗保障方面,每年为刚性引进人才安排一次健康体检,引进人才及其直系亲属享受公立医疗机构绿色通道及专家诊疗等服务。在子女入学方面,统筹安排引进人才子女到县内优质公立学校就读。通过用心、用情、用力的贴心服务,解决引进人才“后顾之忧”。
三是建机制、明职责,营造爱才惜才浓厚氛围。为确保“十条措施”真正落到实处,磴口县同步制定了《磴口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及落实相关政策操作细则,明确了各成员单位职责任务,建立了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职能部门密切配合、企事业单位广泛参与、同频共振的高效协调落实机制,形成了全县上下爱才惜才的浓厚氛围。为便于管理,对引进人才统一建立人才库,颁发“人才卡”,引进人才持卡享受政策。在此基础上,用人单位设立人才服务专员,配合引进人才办理相关手续,全力做好沟通对接等工作。组织人社部门建立跟踪问效和信息反馈机制,加强对引进人才的联系服务。
磴口县激励保障高层次急需紧缺
人才十条措施
为进一步提升高层次人才服务保障水平,营造人才创新创业良好环境,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党委 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内蒙古自治区人才发展促进条例》《巴彦淖尔市人才引进和培养实施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以下十条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激励保障措施。
第一条 县财政每年安排不少于200万元的人才工作专项经费,用于人才引进(含县直医疗机构外聘且签订长期坐诊协议的主任医师)、补贴奖励、项目资助、服务保障和培养所需资金。
第二条 人才引进工作坚持刚性与柔性并重的原则。刚性引进的人才指人事关系通过聘用、调动等方式转入我县的人才。柔性引进的人才指在不改变人事、档案、户籍、社保等关系的前提下,通过顾问指导、挂职兼职、技术咨询、退休特聘、项目合作、联合研发、对口支持、人才租赁、互派培养等灵活多样的方式,与用人单位签订柔性引进协议,有具体明确的工作内容,协助用人单位完成重点科研、教学等相关工作并发挥重要作用的人才。符合《巴彦淖尔市人才引进和培养实施办法》(巴政发﹝2023﹞3号)中第一至四类从事科研的人才可柔性引进。
设立人才专项编制,专门用于高层次刚性人才引进。县直事业单位在编制已满的情况下,因工作需要刚性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的,可向编制部门申请使用人才专项编制。
第三条 开通职称评审绿色通道。对业绩特别突出,在专业技术领域及社会各项事业发展中做出重大贡献的优秀人才,可通过绿色通道直接申报高级职称。
设置人才职称聘用特设岗位。刚性引进人才取得相应资格证书但无相应岗位空缺的,可申请通过设置特设岗位予以聘用。对有特殊技能,工作业绩十分突出的,采取“一事一议、特事特办”的原则,由用人单位按照岗位聘用有关程序,经人社部门审核后,可放宽聘用条件或越级聘用。引进人才在原单位已聘任专业技术岗位的,引进后可不受单位核定的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数额的限制,可聘任原等级专业技术岗位。
第四条 事业单位刚性引进人才试用期满,根据工作需要,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可担任七级管理岗位领导职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担任八级管理岗位领导职务。县内现有在编在岗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符合任职条件的,可按需担任八级管理岗位领导职务。
第五条 注重从符合条件的引进人才中推荐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选拔德才兼备、拔尖优秀人才到党政机关任职。
第六条 刚性引进的人才,在磴口县无自有住房,需在县内购买商品房的,在工作满1年且年度考核在合格及以上等次,享受一次性给予硕士研究生或副高级职称人员5万元、博士研究生或正高级职称人员8万元的安家补贴费。对服务期未满5年,因个人主观原因提前解除引进合同或经用人单位考核确定不能履行引进人才合同约定职责的,须全额退还已经领取的安家补贴费。
刚性引进的人才,在磴口无自有住房,县政府免费提供一套公租房(50-70平米)。需租房的,给予为期三年的租房补贴,补贴标准为500元/月,年底一次性拨付整年租房补贴。引进人才只能享受安家补贴费、免费公租房、租房补贴其中的一项政策,不重复享受相关政策。
第七条 刚性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配偶愿意在磴口县就业,属于自治区内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的,按照“身份对等、双向选择、统筹调配、尊重意愿”的原则,由组织、编制、人社部门按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政策规定妥善安排工作。属于其他就业类型的,人社部门按引进人才意愿,优先推荐优质岗位就业。
第八条 企事业单位引进的人才子女来磴口县就读的,县教育局按引进人才意愿,在县内优质公立学校中统筹安排就读。
第九条 每年为企事业单位刚性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安排一次免费健康体检,费用标准不低于1500元。引进人才本人及直系亲属有就医需求的,可在县内享受所有公立医院绿色通道服务,优先提供专家门诊,需到外地就医的,医保局协助办理转诊备案手续。
第十条 县内优秀人才符合《巴彦淖尔市人才引进和培养实施办法》规定条件,并在我县本土人才库管理,且正在承担或主持重大科研项目的,经本人和用人单位申请,县人才办审核,符合条件的可以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同时,用人单位可参照本措施落实上述待遇。
为便于管理,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引进人才进行审核认定,统一建立引进人才库,颁发“人才卡”,引进人才持卡享受上述政策,办理所需事项。“人才卡”只限本人或其直系亲属使用。
本措施包含的人才引进范围仅指《巴彦淖尔市人才引进和培养实施办法》(巴政发﹝2023﹞3号)中明确的新引进第一至五类人才,且不包含县直公立学校引进的人才。县直公立学校引进人才按照《加快磴口县教育高质量发展十条意见》兑现相关待遇保障。本措施第一条、第三条、第五条、第六条、第八条、第九条适用于企事业单位,其余条款仅适用于事业单位。
本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具体由磴口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磴口县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
落实医疗服务政策操作细则
为认真贯彻落实《磴口县激励保障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十条措施》关于引进人才医疗服务的相关政策,现就落实已引进人才医疗服务政策的具体操作细则明确如下。
一、适用对象及医疗服务内容
《磴口县激励保障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十条措施》出台以来,按照《巴彦淖尔市人才引进和培养实施办法》(巴政发〔2023〕3号)文件精神引进的各类人才享受相应的医疗服务政策。具体服务内容为:
1.每年为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开展一次健康体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汇总各用人单位引进人才信息,审核引进人才类别并形成花名册;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依据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花名册,确定医院(体检中心)对引进人才采取用人单位集中组织体检或引进人才分散体检的形式进行健康体检。引进人才每年可享受一次健康体检。
2.对引进人才本人或其直系亲属需到外地就医的,县医疗保障局协助办理转院手续。
3.引进人才本人或其直系亲属有就医需求的,可在县直公立医院享受“绿色通道”,优先提供专家门诊。
二、落实办理操作程序
(一)健康体检办理操作程序
1.由各主管部门负责,将关于引进人才医疗服务方面的相关政策,向本系统各单位引进人才通知到位,并统计形成引进人才健康体检人员名单(包括姓名、性别、年龄、人才类别、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信息),每年4月底前将名单汇总后集中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审核、认定、汇总。
2.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每年5月底前汇总各单位上报的参加健康体检人员名单,并审核认定人才类别;形成全县引进人才享受健康体检人员花名册提供给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3.由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确定体检医院,并向体检医院提供全县引进人才享受健康体检人员花名册,对体检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和指导。
4.由相关体检医院负责,依据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提供的健康体检人员花名,主动与花名册中申请健康体检人才所在单位联系发放体检表,安排落实好健康体检工作。
5.由企业主管部门(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将关于引进人才医疗服务方面的相关政策向企业通知到位;并于每年4月底前将企业引进人员名单汇总后集中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审核、认定、汇总。
6.体检费用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直接核拨体检医院。
(二)就医“绿色通道”办理操作程序
1.由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制定《磴口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落实引进人才就医“绿色通道”服务实施方案》,明确引进人才或其直系亲属享受就医“绿色通道”的具体内容及有关要求,及时向县直各单位和县内各医院公布并组织抓好实施。
2.由相关医院负责,在接到申请人或其直系亲属持“人才卡”申请就医“绿色通道”医疗服务时,认真核查有关信息后,依据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制定的《磴口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落实引进人才就医“绿色通道”服务实施方案》,认真落实好申请人申请就医“绿色通道”相关政策。
(三)到外地就医办理操作程序
1.申请人或其直系亲属持“人才卡”到相关医院和医保部门申请办理外地就医手续。
2.由相关医院负责,在接到申请人或其直系亲属持“人才卡”申请到外地就医时,及时办理转院手续。
3.由县医疗保障局负责,对申请到外地就医的,依据申请人或其直系亲属所持“人才卡”,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三、工作要求
1.落实引进人才医疗服务政策的相关责任部门要加强工作协调,搞好协作配合,提高审批效率,要对各自程序环节审核认定结果负责,确保各项政策扎实有效落实。
2.相关审批部门、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要认真落实全县“放管服”改革工作要求,切实增强服务人才意识,对涉及的申报、审批等办理落实事项,要尽可能简化手续环节,实行集中办理,缩短时间、提高效率,执行一次告知、一次受理,努力做到“马上办”“即时办”,保障政策措施及时有效落实到位。
磴口县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
落实住(租)房政策操作细则
为认真贯彻落实《磴口县激励保障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十条措施》关于住(租)房补贴的相关政策,现就具体操作办法明确如下。
一、适用对象及标准
《磴口县激励保障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十条措施》出台以来,按照《巴彦淖尔市人才引进和培养实施办法》(巴政发〔2023〕3号)文件精神引进的各类人才享受相应的住(租)房补贴政策。具体标准为:
事业单位刚性引进的第一至五类人才,以及在我县创(领)办高新技术企业,企业年纳税额在500万元以上的高层次人才可享受住(租)房补贴、免费公租房优惠政策。
住房补贴:刚性引进的人才,在磴口无自有住房,需在县内购买商品房的,在工作满1年且年度考核在合格及以上等次,享受一次性给予硕士研究生或副高级职称人员5万元、博士研究生或正高级职称人员8万元的安家补贴费。对服务期未满5年,因个人主观原因提前解除引进合同或经用人单位考核确定不能履行引进人才合同约定职责的,须全额退还已经领取的安家补贴费。
租房补贴:刚性引进的人才,在县内无自有住房,县政府免费提供一套公租房(50-70平米)。需租房的,给予为期三年的租房补贴,补贴标准为500元/月,年底一次性拨付整年租房补贴。
以上条款中关于住(租)房补贴、免费公租房优惠政策,引进人才只能享受其中一项,不重复补贴。
二、办理操作程序
(一)引进人才住房补贴办理程序
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书面申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认定人才类别及享受标准后报县财政局,县财政局负责依据审核认定的补贴标准和金额,按照现行资金审批流程和支付方式,从县人才工作专项资金中拨付住房补贴。
(二)引进人才租房补贴办理程序
采取线下申请方式办理,具体程序如下:
1.各主管部门负责,将引进人才住(租)房相关补贴优惠政策,向本系统各单位引进人才通知到位;由引进人才本人提出租房补贴申请,填写《磴口县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租房补贴申请表》(附后)。经所在单位核查同意,并由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
2.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引进人才类别进行审核认定,并依据《磴口县激励保障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十条措施》确定具体的补贴金额后,由申请人所在单位将申请表报县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核查申请人及配偶在单位所在地有无自有住房不动产登记信息,报县房屋产权交易中心房管股,核查申请人及配偶在单位所在地有无商品房网签备案。
3.上述部门审核认定工作完成后,由申请人所在单位将申请表提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报县财政局,县财政局负责依据各相关部门审核认定的补贴标准,按照现行资金审批流程和支付方式,从县人才工作专项经费拨付租房补贴。
4.由企业主管部门(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将引进人才住(租)房相关补贴优惠政策向企业通知到位;由引进人才本人提出申请,并填写《磴口县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租房补贴申请表》,由主管部门(工业和信息化局)核查申请人填写及提交的材料(提供高新技术企业备案证明及上一年度纳税情况证明),审核同意后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具体参照上述操作办法进行审核办理,落实相关政策。
三、工作要求
1.落实引进人才住(租)房政策的相关责任部门要加强工作协调,做好协作配合,提高审批效率,要对各自程序环节审核认定结果负责,确保各项政策扎实有效落实。
2.相关审批部门、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要认真落实全县“放管服”改革工作要求,切实增强服务人才意识,对涉及的申报、审批等办理落实事项,要尽可能简化手续环节,实行集中办理,缩短时间、提高效率,执行一次告知、一次受理,努力做到“马上办”“即时办”,保障政策措施及时有效落实到位。
磴口县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
落实子女入学政策操作细则
为认真贯彻落实《磴口县激励保障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十条措施》关于引进人才子女入学的相关政策,现就落实已引进人才子女入学政策的具体操作细则明确如下。
一、适用对象及具体政策
《磴口县激励保障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十条措施》出台以来,按照《巴彦淖尔市人才引进和培养实施办法》(巴政发〔2023〕3号)文件精神引进的各类人才享受相应的子女入学政策。
二、落实办理操作程序
1.由各主管部门负责,将关于对引进人才子女入学方面的相关优惠政策,向本系统各单位引进人才通知到位;由引进人才本人提出申请,填写《磴口县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子女入学申请表》(附后),经所在单位核查,并由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2.由县教育局负责,依据引进人才本人申请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认定意见,落实申请人子女入学政策。就读学校为县属学校的,由县教育局审批后,有关学校负责接收。引进人才的子女入学,一般应在新学年开学前办理相关手续。因特殊情况中途插班就读的,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就读者意愿和学校的实际情况统筹安排。
3.由企业主管部门(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将引进人才关于子女入学方面的相关政策向企业通知到位;由引进人才本人提出申请,并填写《磴口县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子女入学申请表》,由主管部门(工业和信息化局)核查申请人填写及提交的材料,审核同意后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具体参照上述操作办法进行审核办理,落实相关政策。
三、工作要求
1.落实引进人才子女入学政策的相关责任部门要加强工作协调,搞好协作配合,提高审批效率,要对各自程序环节审核认定结果负责,确保各项政策扎实有效落实。
2.相关审批部门、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要认真落实全县“放管服”改革工作要求,切实增强服务人才意识,对涉及的申报、审批等办理落实事项,要尽可能简化手续环节,实行集中办理,缩短时间、提高效率,执行一次告知、一次受理,努力做到“马上办”“即时办”,保障政策措施及时有效落实到位。
来源:磴口人社
编辑(一审):秦晓风
审核(二审):马 盈、乌云嘎
终审(三审):张 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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