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社会治安形势发展和公安工作实际,切实提高社会治安管理水平,维护全县社会大局稳定,加强警务辅助人员队伍建设,瓜州县公安局决定在县政府核定的名额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时间及岗位
1、本次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0名,限男性,工作岗位根据瓜州县公安局实际工作需要确定。
2、报名时间及地点:
1月20日18:00前
瓜州县公安局政工办公室
3、咨询电话及微信:0937-5948528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
3.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4.自愿从事公安辅警工作并服从岗位调配;
5.具有瓜州县户籍或已办理瓜州县内居住证;
6.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可放宽至高中及以上学历,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7.报考人员年龄在35周岁(1989年12月30日以后出生)以下,18周岁(2006年12月30日以前出生)以上;
8.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无残疾、无口吃、无纹身及明显疤痕,净身高不低于170厘米,单侧矫正视力在4.8以上。
(二)报名人员需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学位证、退伍证及其他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在线验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带二维验证码,在线验证码在有效验证期内),凡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无法验证的,取消报名资格(含军队院校);
4.本人近期2寸免冠正面同底彩色照片1张。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结案的;
2.曾被治安处罚或强制戒毒及正在接受调查的;
3.已和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解聘、受到其他党纪政务处分的;
4.曾被公安机关辞退或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或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本人或者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笔试时间及地点
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统一组织笔试,参加笔试人员必须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身份证丢失的需提供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证件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答题时间90分钟,试卷满分100分。
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扫码查看公告详情
一、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自愿从事辅警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精神,服从工作安排;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学历可放宽至高中或中专;
3.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94年1月2日及以后出生),退役军人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89年1月2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高台户籍或高台生源;因婚姻关系已经领取结婚证的,一方为高台户籍或生源地,另一方户籍在外地的,可以报考;
5.男性身高不低于1.70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60米。身体健康,五官端正,体型匀称,无肢体功能性障碍,无口吃、色盲,无重听,无纹身、疤痕(影响面容的血管痣和色素痣,身体裸露部位有明显瘢痕、疤痕、色素癍和身体其它大面积的疤痕挛缩)等特殊印记,无传染性疾病,双眼矫正视力均不低于4.8(含4.8),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6.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公安英烈、因公牺牲民警(辅警)的配偶或子女、见义勇为先进分子、退役军人和公安类院校毕业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受过治安拘留处罚的;
3.曾因涉黄、涉赌、涉毒及酒(醉)驾被处理的;
4.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5.本人及家庭成员、直系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家庭成员、直系亲属被判处刑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或个人征信不良的;
8.其他不适合从事辅警工作的情形。
二、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信息详见《高台县2025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简表》(以下简称《岗位简表》)。
扫码查看职位信息
三、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报名方式、时间和地点
本次报名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不接受电话、网络及他人代报等方式。
1.报名时间:2025年1月13日—1月1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高台县公安局二楼206室。
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
(1)《高台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
(2)近期2寸正面免冠蓝底彩色照片5张(照片背面备注姓名);
(3)报考者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学历验证报告;
(4)退役军人还须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
(5)已签约就业单位的,考察合格后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出具的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应聘人员提交的各项信息须真实、准确、完整,对提供不实信息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应聘资格。
(二)资格审核
报名过程中对报考人员身高、身体外观、语言表达能力、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等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审核不合格者不予报名。
资格审核贯穿本次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即取消应聘资格。
四、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体能测评和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原则上不低于1:2,达不到1:2的,在01、02、03岗位之间相互调剂招聘计划人数;若调剂后报名比例仍达不到1:2,按比例减少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调剂、减少或取消岗位计划的,将进行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一)体能测评
符合报名条件人员均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由县公安局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管理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国家公务员管理局《关于明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次数的函》(国公局函〔2012〕1号)的规定和标准组织进行。凡测评中有一项不达标者,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因自身身体原因无法按时参加测评的,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评,均取消应聘资格。体能测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测试项目
男子:1000米跑、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
女子:800米跑、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
.......
公众号回复【辅警】查看招聘公告详情
甘肃公职考试备考资料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