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民医院某分院公招聘太平间工作人员公告
海南省人民医院屯昌分院(屯昌县人民医院)创建于1952年,是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康复于一体的全县规模最大、综合实力最强、学科门类最全的二级甲等综合性医院。医院现有占地面积44.81亩(新院占地147亩),设有临床科室16个,医技科室8个,行政职能科室14个,实际开放病床330张;现有职工471人,其中正高级职称6人、副高级职称57人、中级职称162人、博士研究生4人、硕士研究生7人。根据医院业务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太平间工作人员一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岗位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符合国家规定的从事工作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
4.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失信被执行人;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四、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为2025年1月6日8:00起至2025年1月10日18:00止;
2.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不设现场报名。符合条件的人员将报名材料打包后以“姓名”命名,发至指定邮箱:tcxygt308@163.com。电子版材料必须含《海南省人民医院屯昌分院公开招聘太平间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粘贴照片并本人手写签名上传图片)、身份证(正、反两面合并成一张图片)、户口簿首页与本人页、毕业证、诚信承诺书(附件2)、未被失信惩戒承诺书(附件3)等。
3.咨询电话:(0896)67815393(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00)
五、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名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等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初审情况通过屯昌县人民医院订阅号公布。
面试前对参加考核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复审时须提供报名材料原件进行核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及录用全过程,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等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六、组织考试
考试工作采取直接面试的形式进行。主要考察报考者综合素质及适应所报考岗位工作能力等情况。面试主要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合格分数线按60分划定。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各招聘岗位计划数从考生考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若有2名及以上考生出现成绩相同时,采用加试方式确定名次排列。面试成绩通过屯昌县人民医院订阅号公布。
七、体检
拟录用统一参加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自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天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选择另外同级别医疗机构进行一次并由用人部门人员陪同,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后办理入职相关入职手续。体检不合格的,或自愿放弃体检的,出现的岗位空缺,可在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八、公示
根据面试、体检情况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报领导小组审议后,在屯昌县人民医院订阅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医院将按程序进行调查处理,调查处理的结果及时上报领导小组研究。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九、聘用
应聘人员一经聘用,即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与屯昌县人民医院签订为期3年的聘用合同,其中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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