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第九中学海甸学校招聘办公室职能支撑岗位人员公告
一、岗位各项细则
财务岗位1名
(一)岗位职责
负责学校工资发放、负责年度会计、税务等常规审计,配合其他专项审计、做好年度财务预决算管理、统计分析预测以及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等。
(二)应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财务类相关专业;
3.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4.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熟练使用办公软件;
5.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协调能力,有较强的文字功底;
6.有相关工作经验,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优先考虑;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聘用:
1.受过刑事处罚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2.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等治安行政处罚的;
3.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或受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
4.曾因违纪、违法被开除公职、辞退的;
5.违反相关规定不适宜应聘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
二、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自愿报名、择优录用的原则,美贤人力公司根据具体用工需求,择优推送简历至学校,由学校评定最终录用资格。
三、报名
本次报名通过邮件方式投递,不接受现场投递。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递交应聘资料按以下程序进行:
1.报名时间为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招满时止。
2.所需应聘资料:个人简历;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最高学历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其它相关证件复印件或扫描件。
3.向mxrlywb2@163.com邮箱投递报名简历及资格材料,邮件标题为:姓名+岗位+学校,所有资料需正确命名,附件信息需标明资料具体名称。
4.注意事项:邮件名称未按要求标明的,投递资料文件名称未命名或显示数字、字母等乱码致使工作人员无法正常识别或联系,不另作通知。应聘人员发送多封邮件的,将默认最后一封的邮件有效。应聘人员要对自己所提交的信息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招聘纪律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四、办理入职手续
1.最终聘用人员在办理入职手续时,须提供体检合格报告(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2.聘用人员与美贤人力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书并派遣至海口市第九中学海甸学校工作,并服从海口市第九中学海甸学校及公司双向管理。
五、岗位薪酬
按海口市美兰区公办中小学校临聘教师岗位薪酬总额标准执行(五险一金正常缴纳,到手工资2300-2500左右)。
六、咨询联系
0898-65368502。
(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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