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普兰实际,现就中共普兰县委组织部、中共普兰县委统战部关于驻村干部及寺管会供氧工程发布询价信息,请有意向且具备相应资质的市场经营主体进行书面报价。
一、项目名称
普兰县驻村干部及寺管会供氧工程
二、项目内容
为普兰县驻村干部及寺管会采购制氧机共27台(其中,驻村干部20台;寺管会7台)。制氧机技术参数如下:
1、流量及出氧浓度:流量≥5L/min、出氧浓度≥90%(流量与氧浓度须同时满足);在5L/min流量模式下,开机30min后,最大氧产量达到>5L/min,成品气中氧浓度应>90%(V/V);
2、氧气压力:0.03-0.07Mpa;
3、使用环境:5℃-40℃(室内温度);
4、整机噪音:≤60dB(A)。
三、预算金额
总价不超过28万元
四、相关要求
(一)制氧机应为高原版,能够进行弥散式制氧,适应阿里地区4300米及以上海拔气候特点。
(二)制氧机外观须具有产品铭牌,产品铭牌含产品名称、型号、制造厂名称、出氧量、氧气浓度等内容。
(三)制氧机维保服务为期三年,维保期间根据使用情况每半年提供一次滤芯更换,制氧机使用过程中出现不能正常制氧、零部件非人为破坏等情况要提供免费维修。
(四)供货商需协助县委组织部、县委统战部开展制氧机配送工作。
(五)供货商须满足以下条件:
1、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资信状态良好;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3、无法律纠纷及不良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六)凡满足条件的有意向者,均可于2024年10月31日至2024年11月6日下午18:30前(逾期不再受理),以书面形式将报价相关材料加盖公章,报送至组织人社三楼县驻村办办公室,也可形成电子版(PDF)通过邮箱提交。报价材料中须含维保服务内容、公司资质证明等有关材料。
五、告知事项
(一)每家报价单位只能针对1种符合要求的制氧机进行报价;
(二)报价材料上要加盖公章,不得涂改,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三)根据报价单位资质、产品质量及报价综合评定,在能达到参数要求、使用要求及维保服务要求的前提下,相同型号的制氧机报价低者中标。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坦曲卓玛
联系方式:18108979777
邮 箱:pulanxnb@163.com
地 址:阿里地区普兰县扎曲藏布路
中共普兰县委组织部
中共普兰县委统战部
2024年10月30日
普兰发布
供稿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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