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制止餐饮浪费行政处罚典型案例

政务   2024-12-17 18:17   西藏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的重要指示精神,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积极营造“浪费可耻、节约光荣”的社会氛围,近日普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开展“制止餐饮浪费”专项监督检查中,发现普兰县食在鲜餐饮店未在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的标签标识,未引导消费者按需适量点餐等,造成了相应的餐饮浪费情况。

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普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法责令当事人及时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在此,普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及倡议:广大餐饮行业单位和消费者积极参与光盘行动,按需适量点餐、杜绝奢靡浪费,以实际行动弘扬勤俭节约精神,以餐桌文明引领“尚俭”社会新风尚,以理性消费引领低碳绿色生活。勤俭节约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制止餐饮浪费关系粮食安全,节约每一粒粮食,聚沙成塔、集腋成裘,切实培养节约习惯,大国粮仓才会更加稳固,高质量发展的基础才会更加坚实。







来源:普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编辑:朋措龙智
责编:普布次仁
终审:多吉扎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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