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一类休假,11月1日起施行!

政务   2024-10-17 08:30   内蒙古  

云南省11月1日起

女性职工痛经,给予1至2日休假


《云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近期正式公布,该《规定》自2024年11月1日正式执行!

《规定》中第九条明确:

用人单位应当为经期女职工提供下列劳动保护:
  • 不得安排从事国家规定的经期禁忌劳动;
  • 患有重度痛经的女职工,经医疗或者妇幼保健机构确诊后,经期给予1至2日的休假;

也就是说,自2024年11月1日起,云南省患有重度痛经的女职工,经医疗或者妇幼保健机构确诊后,经期可以休1至2日的假期

全国痛经假汇总

除了云南,全国多数地区都有痛经假的相关规定,具体汇总如下:

痛经假是强制休吗?

综合各省市关于痛经假的执行标准、操作流程等方面因素来看:

部分地区明确规定患有重度痛经及月经过多的女职工,经医疗或妇幼保健机构确诊后,月经期间给予1至2天的休假,并具有一定的强制执行力。而部分地区则可能采用倡导性表述,如“可以”、“可适当”等,这样的规定则不具有强制执行力

企业在执行痛经假时,也需要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地方性规定来进行操作。

如何管理员工休假,还是需要HR懂劳动法,只有对劳动法了解透彻,才能避免很多劳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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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 张鑫

校对 | 韩焱琳

校审 | 王晨

复审 | 张策 白云
终审 | 尚进
来源 | 云南省人社厅、奔腾融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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