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8日,昌都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试点(培训)工作举行结业仪式暨实地调查启动会,会议由昌都市文化局(市文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巴桑拉姆同志主持,昌都市文化局(市文物局)党组副书记、局长晋美同志出席会议并作总结讲话。昌都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全体成员,全市11个县(区)普查队伍骨干等共计50余人参加会议。
结业仪式上市普查队代表作了交流发言,参会主要领导为培训学员颁发了结业证书,为各县(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队授发了队旗,标志着昌都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自此正式进入实地调查阶段。
会议强调,各县(区)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普查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进一步落实责任,抓紧抓实实地调查阶段各项工作任务;要进一步完善机制,推动形成实地调查工作合力;要切实扛起文物保护主体责任,迅速进入普查“实战”状态,践行应保尽保,做到应查尽查、应认尽认,确保普查到达率和覆盖率,确保普查质量和效率。
此次试点(培训)工作期间,自治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业务指导组成员为学员们讲授了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总体形势和工作要求、开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的必要性和重大意义,不可移动文物的相关标准、登记表及著录说明、实地调查的注意事项和操作技术,以及采集软件及综合管理系统的操作和应用方式等。同时,试点(培训)工作还前往了昌都市内“四普”范围的六类不可移动文物地点,对实地调查的全流程工作进行全过程预演,并围绕普查工作进展、存在困难和问题进行了交流讨论。
各县(区)普查机构代表和普查队伍骨干通过培训试点和交流学习,深入理解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重要论述和关于文物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开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的必要性和重大意义。大家一致反映,这次文物普查试点(培训)内容丰富、贴近一线、实用性强,对于深刻认识普查形势和工作要求,准确把握普查任务目标、标准规范、技术路径、保障措施等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为下一步进行普查实地调查工作打下了良好基础。
审核:巴桑拉姆、谢洋
撰稿:昌都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