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普查启新程 文化传承迎新篇——昌都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试点(培训)工作正式启动

文摘   2024-06-14 12:33   西藏  


按照西藏自治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要求和昌都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试点(培训)工作计划,6月12日,昌都市文物普查试点(培训)工作正式启动。西藏自治区文物保护研究所所长、自治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业务指导组组长李林辉作专题授课,昌都市文化局(市文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巴桑拉姆出席试点(培训)工作启动仪式并作动员部署。

开展“四普”工作,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重要行动,是坚定文化自信、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重要支撑,是进一步确认国家不可移动文物资源总量的重要举措,是落实保护第一要求、系统加大文物保护力度的重要践行。

启动仪式上传达学习了自治区副主席、自治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组长徐志涛讲话精神,学员代表做了表态发言,李林辉同志代表专家指导组阐明了开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的必要性和重大意义,并对普查实地调查阶段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会议指出,开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是文物保护、管理、研究、利用的必要前提和基础。

会议要求参加试点(培训)的学员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文物普查的重要意义;要牢记使命任务,深刻把握普查试点工作的主要目的;要狠抓推进落实,明确开展普查试点工作的责任要求;践行应保尽保,做到应查尽查、应认尽认,切实扛起文物保护主体责任;做到学以致用,以“实战”状态开展学习讨论,推动学习成果转化;加大统筹保障,建强机构队伍,确保按规定时间节点高质量完成昌都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各项任务。

本次试点(培训)工作为期八天,分为理论培训和现场试点两部分进行。昌都市普查队全体成员,全市11个县(区)普查队伍骨干等共计36名学员参加培训试点。


审核:巴桑拉姆、谢洋

撰稿:昌都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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