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的公告
根据预测预报,大气扩散条件持续变差,污染物逐渐累积,我市将经历一次污染过程,符合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启动条件。经批准,我市决定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并于2024年12月24日10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各县区、市经开区和市有关单位做好以下应急响应措施:
一、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1.工业污染控制措施:纳入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清单管理的工业污染源应落实橙色预警(Ⅱ级)应急减排措施。
2.扬尘污染控制措施:市区停止建筑、道路工地、河道工程、绿化工程等涉土基础施工作业;停止堆场、码头涉粉细料作业;在保持日常道路清扫保洁的基础上,根据空气相对湿度、气温等气象条件,加密洒水降尘作业。
3.机动车污染控制措施:对市区中、重型柴油车及以柴油为燃料的非道路工程机械车辆实施管控,涉及大宗原材料及产品运输的重点用车企业实施错峰运输。
4.严控其它大气污染。加强现场巡查,全面禁止露天烧烤和垃圾、秸秆露天焚烧。
5.视情况实施人工增雨作业。
二、公共防护及建议性措施
1.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尽量减少开窗通风时间。
2.一般人群减少或避免户外活动,室外工作、执勤、作业、活动等人员可以采取佩戴口罩等必要的防护措施。
3.幼儿园加强健康防护工作宣传,停止室外课程及活动。
4.倡导公众绿色出行和绿色生活,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方式出行。
5.倡导工业企业、工地等有关单位积极采取措施,减少工业和扬尘污染的排放。
6.倡导公众绿色消费,单位和公众尽量减少含挥发性有机物的涂料、油漆、溶剂等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铜陵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12月24日
记者:孙照柱
编辑:陈淑静 审稿:方超 肖辉 终审:季学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