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0月24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对陕西广电网络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做出的《纪律处分决定书》对外公示。
此次上交所对陕西广电网络做出的处分决定与此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所查明列举的其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的情况基本一致。另外,上交所还列举了其他方面的违规情况:1)2022年年度报告披露不准确未按规定将陕西广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广华投资)纳入合并报表;出资广华投资间接购买自身应收账款及不良债权资产的会计核算不准确。该事项导致其公司2022年年报虚增资产负债表和现金流量表部分项目、利润表部分项目列报错误。部分资产坏账准备计提不充分。西安成凡网络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等三家客户借款未按照子公司陕西广电金服小额贷款有限公司预期信用损失政策计提减值损失;子公司陕西广电金马传媒有限责任公司应收账款1563.38万元回收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但未充分计提坏账准备。2022年年报中受限资产披露不准确。
截至2022年底,前述应收账款保理资产和不良债权资产不属于公司所有,相关资产权利受限,但未在2022年年报中披露该部分受限资产。2)部分临时公告信息披露不准确2022年12月2日对外发布的《对外投资公告》《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公告》《关于子公司公开转让部分债权的公告》中披露的内容与出资广华投资的真实目的不符,相关资金经四道流转后回到公司,形成资金闭环,相关交易构成自循环,不具备商业实质。
同时,该事项表明公司内控存在重大缺陷,但未《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中如实披露。此外,根据《警示函》查明的事实,其公司董事会秘书未实质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而是接受财务总监的管理,不符合相关规定。2024年4月17日,其公司披露《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称,收到《警示函》后,对涉及事项进行自查,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及业务实际情况对2022年度财务报表进行追溯重述。
上述事项追溯调整后,2022年度归母净利润由33,661,471.20元更正为9,957,743.87元,调整额占更正前金额的70.42%;2022年末总资产由11,627,322,548.78元更正为11,462,298,716.68 元,调整额占更正前金额的1.42%;2022年末归母净资产由3,792,386,716.45元更正为3,768,682,989.12 元,调整额占更正前金额的0.63%。综合以上等原因,上交所对陕西广电网络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时任董事长王立强、时任副董事长兼总经理韩普、时任财务总监胡晓莱予以公开谴责。对于上述纪律处分,上交所表示还将通报中国证监会和陕西省地方金融管理局,并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
来源:DVBCN中广5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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