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
应严格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强化员工消防安全培训,定期组织消防演练,提升员工自防自救能力。确保消防设施完备且运行有效,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无阻碍。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务必持证上岗并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加强日常防火巡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二、教育机构
寒假期间,加强对学生及家长用气、用火、用电的消防安全提示。加大对教学楼、宿舍、食堂等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巡查检查力度。新学期伊始,及时开展消防安全“开学第一课”,增强学生及家长的消防安全意识。
三、医疗机构
病房内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及私拉电线。妥善保管氧气瓶等易燃易爆物品,并严格依操作规程使用。保证消防通道畅通无阻,消防设施正常运行。医护人员应掌握必要的消防安全知识与技能,以便应对突发火灾状况。
四、养老机构
强化用火、用电管理,严禁室内吸烟与使用明火。对老人进行消防安全提示,防止煨桑、烧香等行为引发火灾。定期组织工作人员参加消防安全培训,提升火灾防范及应急处置能力。
五、人员密集场所(商场、超市、朗玛厅、KTV 等)
场所负责人须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不得堆放杂物或锁闭。保持消防设施、器材完好有效并定期维护检查。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并组织员工演练。营业期间禁止动火作业,如需动火,务必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六、易燃易爆场所
切实落实主体责任,严格依规开展作业。严禁使用明火及违规动火作业。定期巡查重点部位、检查消防设施器材。完善场所应急预案,加强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与演练,使其熟练掌握消防安全知识。
七、文物古建筑
加强消防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定期对寺庙殿堂、僧舍、食堂等重点部位的用火、用电、用气及其他消防安全隐患进行检查。长明灯、油灯、香炉等应防止倾倒,且远离经幡、经书等可燃物,放置于不燃材料桌面(地面)或铺有金属薄板的供桌上。点烛、烧香、焚纸等须专人看管。不得随意倾倒柴火、香炉废渣,避免死灰复燃引发火灾。寺管会、驻寺工作队应阻止电动自行车进入文物古建筑。
八、“三合一”“多合一”“九小”场所
严禁违规住人。不得锁闭、封堵、占用疏散通道。外墙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禁止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饰。确保消防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完好有效。
九、居民家庭
定期检查电气线路和燃气设备,及时更换老化、破损部件。切勿私拉乱接电线及超负荷用电。不在室内、楼道、阳台等区域堆放易燃杂物。使用电暖器、小太阳、火炉等取暖设备时,与易燃物保持安全距离,并做到人走电断。电动自行车禁止入楼进户、在家充电、长时间充电及“飞线”充电,不得盲目改装。
十、农村牧区防火提示
农村牧区应防范用火不慎引发火灾,柴草堆垛应远离房屋、牲畜棚圈等。大风天气禁止煨桑、野外烧火做饭、取暖及焚烧垃圾等。火炉、煤气灶周围不得堆放可燃物,无人看管时应及时断气灭火。
十一、火灾应急处置方法
消防安全关乎你我他,望大家共同行动,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增强消防安全意识,提高火灾防范能力,携手营造安全、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平安度过冬春季节。
八宿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4年12月31日
审核:斯郎多加
编辑:次仁顿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