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做好我市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切实增强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能力,结合年度工作任务和实际需要,拟采购一批动物疫病防控应急物资。现根据我局采购项目内控制度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综合比对方式确定供应商(单位),具体要求和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采购单位:林芝市农业农村局。
二、采购内容:2024年非洲猪瘟防控物资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金额:30万元(大写:叁拾万元人民币)。
四、报名条件及需提交的资料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规定。
(二)具有履行合同约定和法定责任的能力(提供承诺书等资料)。
(三)具有相应的药品(兽药)、动物疫病防疫物资供应能力和相关资质,如具有兽药经营许可证、兽药GMP证书或兽药GMP认证资质等。注:兽药生产厂家参与者需提供兽药生产经营许可证和兽药GMP认证证书、产品批准文号;兽药经营企业参与者需提供兽药经营许可证及兽药产品生产厂家(企业)GMP证书、生产许可证书、产品批准文号。
(四)非洲猪瘟试剂盒供应商为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2019年《关于公布第一批非洲猪瘟现场快速检测试剂评价结果的通知》(疫控(诊)〔2019〕3号)和《关于公布非洲猪瘟现场快速检测试剂名单的通知》中的生产企业或企业授权单位。非洲猪瘟试剂盒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2334号)的关于〈兽医诊断制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和〈兽医诊断制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检查验收评定标准〉》要求;试剂耗材必须符合国家参考实验室检测试剂耗材标准。
(五)提供近一年内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六)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与西藏政府采购网站中无不良记录资料。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参与本次采购的企业(单位),请于2024年10月21日至2024年10月25日18:30之前,将报价单及其他资料(含纸质版资料)送至林芝市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站;
(九)请一次性报送相关资料和报价单,须写明单价及总价,不得更改,不接受二次报送资料,确定供应商(单位)后不再增补任何费用;
(十)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人参加报名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十一)所提交资料的所有内容必须真实合法有效;
联系地址:林芝市农业农村局(林芝市巴宜区德吉路28号);
联系人:洛桑旦达
联系方式:13518944100
编辑:董 渝
审核:拉巴卓玛
来源:林芝市农业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