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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执行至2025年12月31日。
申领企业为相关人员足额缴纳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满3个月,且审核时处于正常参保缴费状态。招用相关人员时间应在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之间。
每招用1人按1000元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
采取经办机构主动服务与企业自行申请相结合的模式落实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
同一人员身份信息只能享受1次一次性扩岗补助,不得跨企业、跨年度、跨地区、跨资金渠道重复享受。已由之前受雇企业享受或同一企业在以前年度及其他地区享受、已用于享受就业补助资金支出的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或一次性扩岗补助的,相关人员信息不能再用于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
用人单位可致电各地12333人社服务咨询热线了解政策,或致电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具体咨询。
特此通告。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4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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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安徽省人社厅网站
编辑:袁玉柱 校检:司从建
审核:李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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