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保健食品安全监管,规范经营行为,消除安全隐患。近日,乌审旗市场监督管理局以大中型超市、药店、母婴店等售卖保健食品的经营单位为重点场所,在全旗深入开展保健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严查经营主体资质关。重点检查保健食品经营主体是否持有有效的经营资质,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有无悬挂或摆放《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预包装食品备案登记证,经营项目是否载明“保健食品”销售,坚决杜绝出现“无证照”和“超范围”违法经营行为。严查进货查验关。严格督促保健食品经营单位落实进货查验制度,主动向供货商索要《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等有效资质证明文件,仔细查验留存保健食品注册证书或备案凭证、检验合格报告、销售发票及相关凭证,做到“以票控源、以票保质”,确保在售保健食品来源合法、渠道合法、质量可靠。严查专区专柜设置关。重点检查保健食品是否专柜专区销售,有无设立提示牌,醒目注明“保健食品销售专柜(区)”和“保健食品不是药物,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等警示用语,保健食品是否存在与药品、普通食品混放销售现象,在销售专柜(区)附近是否张贴《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八不准”》消费提示和《内蒙古保健食品销售经营环节规范管理清单》。严查标签标识宣传关。详细检查保健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内容是否真实、合法,是否含有虚假、夸大的内容。同时,核查标签上的批准文号、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是否齐全,保健食品广告是否存在宣传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等内容,是否以介绍健康、养生知识等形式变相发布保健食品广告等违法行为。严查保健食品质量关。全面严查经营单位是否存在销售过期变质、食品标签瑕疵、商标侵权、以次充好的保健食品违法行为,以及是否进行明码标价销售等情况。此次专项检查,乌审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共检查保健食品经营主体84家,对4家未设置保健食品销售专(柜)区、混放销售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规范。下一步,乌审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坚持问题导向,严格遵循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持续加大保健食品市场的日常监管力度,增加检查频次,全面净化保健食品市场经营秩序,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