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前“纪”语中秋国庆双节将至,这份廉洁提醒请查收!

政务   2024-09-14 16:24   西藏  

全县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干部:

中秋、国庆双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防节假期间“四风”问题反弹回潮,不断巩固和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驰而不息纠治“四风”,营造欢乐祥和、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就中秋、国庆期间有关纪律要求提醒如下。

一、严守纪律、令行禁止,自觉做到“十个严禁”

各乡镇、各单位严禁在中秋、国庆双节期间违规制作发放纪念品、滥发奖金和津补贴、向辖区企业集资摊派各类活动费用;严禁违规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宴请、娱乐、旅游等活动;严禁以慰问、招待上级名义,购买和消费“天价烟”“天价酒”和其他名贵特殊资源;严禁违规使用公款购买赠送高档月饼、进口水果、冬虫夏草等;严禁出入高档场所、私人会所违规吃喝和接受有偿陪侍;严禁以汇报工作、过节慰问等名义向上级机关和领导干部违规赠送月饼等礼品;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消费卡和各种有价证券、电子红包等;严禁在双节期间违规操办婚嫁喜庆事宜;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和向下属单位或管理服务对象借用车辆、报销费用;严禁酒驾醉驾、参与赌博及其他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二、落实责任、强化教育,营造崇廉尚俭节日氛围

各乡镇、各单位要自觉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充分认识中秋、国庆双节期间加强廉洁自律的重要意义,要结合工作提醒内容和本单位实际情况,做好节前廉政提醒工作,引导和督促广大干部职工、公职人员讲政治、顾大局,严守“六项纪律”底线红线,防止利用双节特殊节点搞吃喝送礼等隐性“四风”问题。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以身作则带头遵守有关规定,既要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又要教育管理和监督好配偶、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努力营造崇廉尚洁的节日氛围。

三、强化监督、正风肃纪,落实八规精神寸土不让

双节期间,县纪委监委将适时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对于双节期间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严肃追责问责,采取印发通报点名曝光、责令检讨、“一案双查”等方式,坚持越往后监督执纪问责越严的总方针,持续释放正风肃纪反腐的高压信号,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四风”问题多发频发的部门和单位,将倒查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以作风建设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谢通门县纪委监委

2024年9月14日


主编:李萍

编审:雷海坤

编辑:普尺

来源: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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