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9月起,应急管理部陆续派出17个工作组深入危化品重大危险源、海洋石油、陆上石油和油气长输管道等重点企业,聚焦安全管理、本质安全设计、操作运行、作业安全、设备管理、消防与应急等方面的风险隐患,核验各地区和有关企业化工和危化品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重点任务落实质效。工作组还将对今年以来安全生产明查暗访和专家指导服务发现的企业特殊作业管理不到位、报警管理不规范、从业人员学历资质不符合要求等屡查屡犯问题的整改和举一反三情况进行抽查。
在浙江检查中发现“一把手”责任缺失,企业安全管理存在漏洞等。
①浙江**化学有限公司,督导组专家查阅资料时发现,该公司重大危险源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履职记录不全,缺少三季度履职记录,且二季度记录不全面。安全管理机构也未对重大危险源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履职情况进行评估。
专家表示:化工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时时刻刻如履薄冰,一定要提高思想认识,持续提升履职能力,牢记自己的职责,确保企业生产安全。
在上海市检查过程中,发现部分企业存在人体静电消除仪未按规定配备、报警处置记录缺失、应急处置能力有待加强等多项问题。
③上海**化学有限公司,专家发现,反应釜R1101附近的环氧乙烷报警器经常发生报警,企业分析报警原因是“反应釜洗涤、排污”,可却一直未采取有效措施。
④上海**新材料有限公司,专家发现,企业GDS系统报警处置记录与GDS系统操作站报警记录不一致,2024年9月23日GDS系统操作站部分报警没有在GDS系统报警处置记录中记录。除此之外,还存在电气、仪表专业巡检、现场隐患排查每天只进行一次,不符合《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要求等问题。
督导组专家(右二)现场查阅资料
在广西督查中发现,一企业爆炸危险区竟用非防爆设备!
⑤防城港**化工有限公司主要生产销售抛光剂、阻燃剂等产品。其中,五硫化二磷仓库和黄磷仓库属于三级重大危险源。督查组现场检查发现,其阻燃剂储存及打包间堆放着一些打包好的成品,这里原先是备桶间,现变更为阻燃剂储存及打包间,属于爆炸危险区域,但现场的打包及吊装等设备并非防爆设备;旁边厂房内还停放着一台柴油叉车,用于搬运物品,也属于非防爆设备。
在辽宁发现部分企业存在安全设施缺失、电气安全管理不到位、应急处置和消防救援能力不足等问题。
⑥抚顺**新材料有限公司主要生产装置为15万吨/年裂解碳五分离装置联产4万吨/年异戊橡胶装置,涉及1个一级重大危险源、2个三级重大危险源、2个四级重大危险源。检查发现,该公司未在装卸站10米以外便于操作的位置设置已烷、乙腈、异戊二烯等物料管道的紧急切断阀,而是把罐区储罐出口管道上设置的远程控制阀当作装卸站进料管道上的紧急切断阀使用。
“根据《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2018版)》第6.4.2条第5款的要求,站内无缓冲罐时,在距装卸车鹤位10米以外的装卸管道上应设便于操作的紧急切断阀。”专家现场指出问题并解释说,“一旦装卸区某个鹤位着火,整个装卸站台都会被火海包围,你们无法操作装卸站台上的阀门。在恐慌的情况下,作业人员往往第一时间是撤离,很难边撤离边通知中控室,只能由中控室切断物料管道上的远程控制阀。所以,必须在装卸站10米之外的位置、所有物料管道各自设置一个紧急切断阀,便于你们能够在不被火焰影响的前提下,安全、及时且快速地切断阀门。”
⑦抚顺**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和⑧沈阳**集团有限公司,两家企业的环氧乙烷卸车管线上均没有紧急切断阀,需要通知中控室操作,装卸站才能实现紧急切断。
按照《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7-2014)第5.2.3条的要求,防爆电气设备的进线口与电缆、导线引入连接后,应保持电缆引入装置的完整性和弹性密封圈的密封性,并应将压紧元件用工具拧紧,且进线口应保持密封。
现场多个防爆电气接线箱均存在五六根导线引入同一个电气接口的现象
⑩沈阳**石油公司消防控制室,督导组专家要求值班人员现场模拟发生火灾后的应急处置。但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对消防报警器的操作却很生疏,经现场核实,该值班人员根本没有取得消防设施操作员资格证。专家还发现,该企业消防控制室不能远程启动消防水泵,消防水池高、低液位设置不合理,报警控制器系统设置时间竟然与北京时间相差30分钟,明显疏于日常管理和维护。
专家检查企业消防设施
⑫哈尔滨**化工有限公司控制室内的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GDS)系统时发现,007号可燃气体检测器高高报警,013号甲醛有毒气体检测器持续发出高报警信号,而企业没有进行及时处理。
专家表示:GDS一直在报警,应当立即响应并及时处理报警信号,确保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的浓度恢复到安全范围内。同时,定期对GDS系统进行维护和检查,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准确报警。要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职责和操作流程。加强员工的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增强员工安全意识,提高员工应急处置能力。
⑬大庆**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提供的甲基叔丁基醚(MTBE)装置可燃气体报警仪记录中同样发现,该公司对个别可燃气体检测报警仪短时间内多次报警的情况未进行原因分析,且处理记录不完整。
⑭哈尔滨**生物能源有限公司的二级重大危险源乙醇罐区储罐仅各自设置一台液位计,不符合《易燃易爆罐区安全监控预警系统验收技术要求》(GB17681-1999)第5.5条“液体储罐必须配置液位检测仪表,同一储罐至少配备两种不同类别的液位检测仪表”的要求。
专家表示:液位计作为储罐液位测量仪表,与其它设备一样,不可避免存在故障的可能性。企业仅设置一台远程信号的液位计,缺少对DCS上储罐液位比对的手段。当液位计故障时,工作人员缺少发现问题并及时处置的监控手段,增加了燃料乙醇超液位从而发生溢出的概率。
⑮大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存在消防安全隐患问题。企业的消防演练台账显示,该企业组织的年度综合演练,未与当地消防机构联合开展,且内部的消防技能培训和疏散演练组织形式单一,实操内容不多,台账也未记录人员急救培训等相关内容。应急广播系统存在故障,无法正常使用。
一家成立于2020年6月的新企业,公司涉及的重大危险源比较多,有12个,其中,一级重大危险源2个、二级重大危险源3个、三级重大危险源1个、四级重大危险源6个。
企业给某位员工的任命是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但与其签订的安全责任书却是技术员责任书; 在《异常工况处置制度》中,没有明确人员紧急停车、人员撤离的授权内容; 一级重大危险源AHF罐组HAZOP分析报告已到期,没有再次进行分析。氟化氢罐区旁装卸站盐酸装卸管道、F152b装置一层盐酸碱混合管道法兰处未设置防护措施; R152a装置反应釜进料管线紧急切断阀、调节阀以及手阀均未加保冷; 现场螺栓等管件出现腐蚀,未加保冷的阀门、法兰存在冷凝液滴漏现象。
二、江西***新材料有限公司
一家功能化学品生产企业,涉及重大危险源5个。
液氨A储罐液位高高报警联锁(报警值5000mm)出现了3次报警,但企业仅记录并处理首次报警;
二苯甲酮装置反应釜顶部管线多处腐蚀;
企业没有完成LOPA分析,也没有评估现有SIS系统的符合性。
三、江西**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生产过程涉及氯、氯乙烯等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其液氯储存仓库为危险化学品三级重大危险源,液氯储量为31吨。
企业生产装置为一级负荷,也没有设置双重电源供电,不符合《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 50052-2009),属于重大事故隐患。
专家:像这种涉及有毒有害及高危工艺的化工生产装置,电力供应需要保证其运行的可靠性和安全性,须有双重保障,即设置双重电源供电,这样才能确保在单一电源出现问题时,生产装置依然能够正常运行,不至于影响生产工艺过程。否则一旦中断供电,存在发生爆炸及有毒物质泄漏风险,极易造成生产安全事故。
事故氯吸收系统是一条供电线路,企业未按照国家标准设置双重电源供电。
专家:事故氯吸收系统的作用是一旦发生氯气泄漏等紧急事故,系统能持续有效地吸收氯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该系统应是独立电源,且具备自动切换备用电源和24h连续运行的能力。
企业的三级重大危险源液氯仓库中,设有事故应急碱液池,约有1.5米深。检查中发现,应急池周边仅用简易的警戒线进行不完全围挡,缺口处也只是摆放了两个约15厘米高的障碍物。
四、进行消防检查时,专家发现部分企业存在消防设施不符合规范,微型消防站未实体化运行、日常培训记录不全,灭火与应急疏散专项预案不符合要求等问题。
建设的年产50万吨聚苯乙烯项目,涉及危险工艺为聚合工艺,共有重大危险源11个,其中一级重大危险源1个。
筛析车间(防火等级为乙类)一楼爆炸危险区域内一消防管线上设置的水流量指示器为非防爆电气设备;
成品仓库外侧爆炸危险区域内,喷淋管线上压力开关为非防爆电气设备;
苯乙烯卸料泵东北侧爆炸危险区域内一路灯底部接线未采用防爆接线盒;
督导组专家在检查时,接连发现该企业在多处爆炸危险区域内使用非防爆电气设备的重大事故隐患。“这是企业安全意识淡薄、重视程度不足的直接体现。爆炸危险区域往往存在大量易燃易爆介质,如果企业使用非防爆电气设备,一旦发生泄漏,就会引发火灾爆炸事故。”
消防技术服务机构项目负责人未到现场实地开展消防设施维护相关工作,企业未拟定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企业报警信息缺少记录分析,报警设定值与安全操作规程不一致等。
近日,应急部危化品重大危险源企业2024年专项督查核查第六组在重庆市涪陵区、长寿区两地,对6家危化品重大危险源企业进行抽查检查。共发现事故隐患89项、重大事故隐患3项。这3项重大事故隐患均发现于重庆某化工有限公司。
重庆某化工有限公司于2004年从重庆市江北区搬迁至涪陵区白涛工业园,现有5处危化品重大危险源。其中,甲烷氯化物一期生产单元构成二级重大危险源。检查发现:其甲烷氯化物储罐未设计安全仪表系统(以下简称SIS系统)急停按钮,且配备的SIS系统液位仪与DCS系统液位仪存在共用情况。 专家指出:“甲烷氯化物属于液化气体,SIS系统液位仪应独立设置,不能与DCS系统共用。”
第十三条规定:涉及毒性气体、液化气体、剧毒液体的一级或者二级重大危险源,配备独立的安全仪表系统(SIS)。
甲烷氯化物属于液化气体,SIS系统液位仪应独立设置,不能与DCS系统共用。”
检查发现:专家通过查阅台账发现,在该企业安全现状评价报告和重大危险源评估报告中,关于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的内容未明确具体的装置和储存设施情况,且氯甲烷装置区的车间罐组氯甲烷储罐V2202、V2203未纳入辨识。进一步核查发现,氯甲烷储罐V2202和V2203均未配备SIS系统,属于重大事故隐患。专家还发现氯甲烷储罐V2203中间罐进出口管道调节阀、中间罐的E2305冷凝器气相和液相管道调节阀、甲醇安全仪表系统切断阀等部位存在漏气现象,导致气源压力均小于0.3兆帕。专家表示:“这个气压值根本保障不了气源正常工作所需的压力。
专家抽查企业作业票:
1、动火作业票,发现抽查到的作业票缺少作业负责人意见栏、当班班长意见栏等。此外,该动火作业票还存在未明确气体取样地点、监护人证号未录入、完工验收缺少作业人员参与等问题。
专家严肃指出:“近年来,因特殊作业管理不到位而引发的事故屡见不鲜,企业一定要举一反三,加强特殊作业管理。
2022年,应急部危化品重大危险源企业专项督导组曾发现,该企业液氯气瓶充装厂房和液氯重瓶库未采用密闭结构,且违规设置了液氯钢瓶充装及液氯槽车装车控制室。
液氯是一种具有强烈刺激性和腐蚀性的剧毒化学品,在常压下可迅速汽化,人员吸入后会发生严重中毒反应。因此,液氯气瓶充装厂房和液氯重瓶库应采用密闭结构,同时设备管线等应满足防腐蚀要求。
督导组专家:“从现场情况来看,2022年部级督导发现的问题隐患,该企业虽然进行了整改,但举一反三不足,仍存在不少同类安全隐患。”
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督导组均已交办属地应急管理部门,督促相关企业限时完成整改,举一反三,有效管控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
气瓶怎么能乱堆放?
走进1000多平方米的车间,考核巡查组专家发现维修车间里所有的配电箱、动力开关柜都没有标识,插线板直接接在配电箱里,电线从配电箱半掩的铁门下伸出来。“电线私拉乱接多危险啊!”考核巡查组专家说。
在维修工位旁,氧气瓶和乙炔气瓶摆放在地上。“备用气瓶放在什么地方?”考核巡查组专家询问道。
该公司负责人很肯定地表示,该公司没有备用气瓶,所有气瓶都是需要时由厂家直接送过来的。“不可能每次刚把瓶里气体用完,生产厂家都能及时送来吧?”考核巡查组专家发出质疑。
在维修车间尽头一块铁皮围起来的区域内,考核巡查组专家发现货架底层放着一个装满柴油的塑料壶,周边空地上有两个氧气瓶、六个白色乙炔气瓶。与乙炔气瓶紧挨着的是两个标有“液压油”字样的油桶,其中一个顶盖是打开的,桶顶上还溢出些许液压油,周边堆满杂物。
“这些气瓶都没有防倾倒措施,还离可燃物这么近,多危险啊!”考核巡查组专家严肃地指出。
楼梯怎么能被堵上?
车间的另一端,二楼局部用于办公,一楼是几个库房。考核巡查组人员想去往二楼,要从车间一小门进入。
考核巡查组人员刚进小门,就看到迎面靠墙位置有一个货架,上面堆满物品。穿过堆满杂物的狭窄过道,走上铁质楼梯,考核巡查组人员发现两段铁质楼梯折角处,满满当当堆放着纸箱、货物等物品。而这是二楼通向地面的唯一通道,一旦发生火灾,楼上的人恐难及时逃生。
考核巡查组专家发现,车间墙上有个配电箱,下方放置着一个生锈的铁桶。经现场查看,桶内装有二氯甲烷。
该公司相关人员解释,二氯甲烷买回来后一直放在这里,没拆封使用过。考核巡查组专家指出:“二氯甲烷属危险化学品,具有毒性和易燃性,应该在专门的地方存放,不能放在容易产生电火花的配电箱下。”
危废间怎么能放食物?
厂区一角的灰白色铁皮房子是危险废物储存区,其外侧墙壁和窗框上挂着几串已经晒干的辣椒。
在危险废物储存区内部,除了车辆维修保养更换下来的废机油,考核巡查组人员还看到,一塑料桶里放着一捆大葱,货架上有一筐地瓜和一坛泡菜,半空中的铁丝上吊着半袋干果。墙上硕大醒目的“危险废物警示牌”上,明确标注着“有毒,对人体、土壤、水体造成危害”。
考核巡查组人员抬头看去,屋顶夹心保温彩钢瓦破损了一大块,破洞与办公桌一般大,只剩薄薄的一层铁皮在屋顶摇摇欲坠,随时有掉落风险。记者甚至能透过破洞,清楚地看到外面的天空。
考核巡查组专家还发现,该公司存在喷漆房内没有安装可燃气体探测器、储气罐的压力表安全阀缺失、管道上压力表未检验等问题隐患。
管理怎么这么乱?
考核巡查组了解到,该公司是贺兰县唯一一家一类汽车维修公司,具备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资质。但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车位前没有相应标识标志。该公司技术员找了半天车位标识标志也没找到,对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流程也说不清楚。
“技术员都不知道,下面的维修工人能清楚吗?”考核巡查组专家问。
该公司为数不多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缺乏科学性、严谨性。“作业过程中发生突发情况怎么处置,应急措施有哪些,操作人员要穿戴哪些防护装具,后续现场怎么清理等,这些在岗位安全操作规程里都没有体现。”考核巡查组专家表示,“操作规程是用来给操作人员学习和执行的,一定要简洁实用。”
此外,在车间内,考核巡查组专家发现一名电焊工的熔化焊接与热切割作业证无效。后来,该公司补充提供了另外两名员工的有效作业证,但无论从工资发放、社保缴纳,还是意外伤害保险投保等方面,均无法证明这两人是该公司正式员工。
检查结束后,考核巡查组人员将发现的问题隐患交由当地相关部门。相关部门将监督落实整改。
来源:中国安全生产网、中国应急管理报、应急管理部、安全茂综合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