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春大连·城市志愿者管理平台”志愿服务时长记录与管理规则

政务   2024-08-28 17:38   辽宁  


“青春大连·城市志愿者管理平台”

志愿服务时长记录与管理规则

为进一步促进志愿服务规范化发展,保障志愿者记录时长的真实性、公平性,维护志愿服务组织的合法权益,积极倡导“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志愿服务条例》《中国注册志愿者管理办法》《关于规范志愿服务记录证明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健全新时代志愿服务体系的意见》等文件,“青春大连·城市志愿者管理平台”(下简称平台)特制定本规则:


一、志愿服务基本定义

志愿者,是指以自己的时间、知识、技能、体力等从事志愿服务的自然人(通过平台记录志愿服务时长的志愿者须年满3周岁)。


志愿服务活动,是指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和其他组织自愿、无偿向社会或者他人提供的公益性活动。(本规则所指的志愿服务活动,是指通过平台发布并开展的志愿服务活动)。


志愿服务时长,是指志愿者实际提供服务过程中记录的时间(不含活动前和活动后的时间,如路程往返时间等)。


二、平台名词释义

管理员,是指负责管理平台内志愿服务队伍、志愿者、志愿服务活动的组织负责人(须为年满18周岁,即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担任),使用平台发布志愿服务活动时需同意《志愿组织管理员诚信协议》。根据其入驻时所获取的管理权限,对其下属组织及组织内所属志愿者、志愿服务活动具有监督行为、履行职责、保护权益的责任。


志愿服务信用时长,是指志愿者通过平台“签到计时”等相关互联网技术手段由系统自动记录的志愿服务时长。


志愿服务荣誉时长,是指管理员通过“关联签到活动”补录的志愿服务时长,或通过“组织添加荣誉时长担保书”为志愿者补录的历史志愿服务时长。


签到活动,是指组织确定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后,管理员通过平台发布为志愿者记录服务时长的活动。


三、志愿服务时长记录规则

(一)志愿服务荣誉时长记录规则

1.管理员通过“关联签到活动”补录的志愿服务荣誉时长不可超过该活动单日可记录的最大时长值(如该活动单日可记录的最大时长值为8小时,该志愿者当日已通过该活动记录志愿服务信用时长0.3小时,当日可关联该活动补录志愿服务荣誉时长即为7.7小时)。


2.管理员可通过《组织添加荣誉时长担保书》为志愿者补录历史志愿服务荣誉时长。


3.线上志愿服务活动仅记录志愿服务荣誉时长,须严格遵守平台线上志愿服务活动相关规定。


(二)志愿服务信用时长记录规则

1.志愿者本人在志愿服务活动开展过程中通过平台成功“签到”-“签退”所记录的志愿服务时长,活动管理员确认后即可成功生成志愿服务信用时长。

志愿服务信用时长记录流程示意图


2.无特殊情况,志愿者每日记录志愿服务信用时长不得超过12小时,如当天“签到”-“签退”两个及两个以上志愿服务活动,签到总时长超过12小时后,则按12小时记录当天志愿服务信用时长。


3.志愿者每日可“签到”-“签退”多个志愿服务活动。


4.志愿者单日“签到”-“签退”多个组织志愿活动,组织将获得的志愿服务信用时长基数规则如下:

志愿者首先参与A组织活动5小时,其次参与B组织活动3小时,最后参与C组织活动4小时,那么A、B、C三个组织分别获得的志愿服务信用时长基数为5、3、4。(注:5+3+4≤12)

志愿者首先参与A组织活动5小时,其次参与B组织活动3小时,最后参与C组织活动6小时,那么A、B、C三个组织分别获得的志愿服务信用时长基数为5、3、4。(注:5+3+6>12,C组织记录的志愿服务信用时长为4)

志愿者首先参与A组织活动5小时,其次参与B组织活动7小时,最后参与C组织活动1小时,那么A、B、C三个组织分别获得的志愿服务时长基数为5、7、0。(注:5+7≥12,C组织记录的志愿服务时长为0)


四、志愿服务时长管理规则

管理员应遵循“发布人负责制”,即“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对在平台所发布活动尽监管义务。


1.对志愿服务活动所产生的志愿服务时长进行核对管理,活动结束后认真确认本场活动所记录的志愿服务时长,对未参与活动却产生计时记录的志愿服务时长予以驳回删除;


2.为符合志愿服务荣誉时长记录规则的志愿者补录添加志愿服务荣誉时长;


3.其他相关志愿服务时长管理将根据平台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五、附则

1.本规则的最终解释权归平台所有。

2.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青春大连·城市志愿者管理平台

2024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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