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会泽县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切实履行检察公益诉讼法定职责,2024年10月25日,会泽县人民检察院邀请县人大代表、县人民监督员、“益心为公”志愿者、县农业农村局等相关部门分管领导及企业代表召开联席工作会议,共商“盐水石榴”农产品地理标志和注册商标保护,并公开宣告送达检察建议。
会泽盐水石榴是会泽县当地人民经过几百年的不断选育、培育出的优良品种,因主产于金沙江支流小江流域娜姑镇盐水沟两岸而得名,是会泽独有的地方“名、特、优”水果,其肉质厚、籽核软、液汁纯甜、清香宜人,被誉为“神石榴”。
盐水石榴于2012年获颁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证书,2019年申请了注册商标。为保护本地“名、特、优”水果品牌,2024年9月以来,会泽县人民检察院对县城内部分商家、水果零售商进行调查,发现存在农产品地理标志和“盐水石榴”注册商标使用不规范,部分商户未经授权擅自使用“盐水石榴”商标等问题。
联席会上,承办检察官详细介绍了案件基本情况和检察建议的主要内容,与会人员共话保护,就“盐水石榴”农产品地理标志和注册商标如何管护好运营好,使之培育为会泽的一张闪亮名片充分发表了意见。
会泽县人民检察院以检察公益诉讼推动“盐水石榴”农产品地理标志和注册商标保护落在实处,为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持续贡献检察智慧。
期数 | 2024第150期(总591期)
文字 | 吴正鹏
图片 | 郭 昕
编辑 | 王明科
一审 | 董长青
二审 | 付连珍
三审 | 李明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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