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1日,经腾冲市水务局、市文旅局相关专家综合评定,最终确定上报18件腾冲市水文化遗产项目。
根据《云南省水利厅 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水文化遗产调查的通知》、《保山市水务局 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开展水文化遗产调查的通知》要求,腾冲市水务局从6月14日至7月29日,开展了为期46天的水文化遗产田野调查工作。在本次水文化遗产调查中,市水务局采取“统一部署、自下而上、分级负责”的形式进行,成立调查工作领导小组,压实水文化遗产调查工作责任。在调查成果的基础上通过查阅地方志书及相关文献资料,形成水文化遗产线索名单35件。经组织召开专家座谈会,开展对象清查,明确调查名录,开展实地调查。同时,坚持将质量作为调查的“生命线”,按照“内部自查、专家审查、集中验收”层层审核把关、严控调查质量原则。最终确定上报腾冲市水文化遗产18件,且全部为工程类水文化遗产,其中已纳入省级文保单位的6件,州市级3件,县级1件,未纳入文保单位的8件。
下一步,市水务局将按照“查漏补缺、整体提升、集中展示、全面应用”的要求,进一步梳理挖掘、提炼提升,更加突出水利元素,持续放大品牌效益。同时,切实做好调查的“后半篇”文章,加强成果的转化应用,充分彰显底蕴深厚、特色鲜明的腾冲水文化。
文图: 高登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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