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寻求刺激、在9万人群中燃放烟花,男子被刑拘!

政务   2025-01-22 21:01   广东  

在人群中燃放烟花

不分场合、不顾危险

将会付出严重代价

前不久在浙江杭州

有人为了寻求刺激

在一个现场近9万人的放飞气球的活动中

向空中喷射烟花

一度引起人群恐慌

在9万人的场合燃放烟花

引起人群恐慌


2025年1月1日零点,浙江杭州湖滨步行街跨年夜的现场,近9万市民和游客自发聚集在这里迎接新年的到来。就在倒计时结束,大家放飞气球祈福的过程中,人群中的一名男子突然点燃了手中的烟花向空中喷射



当地派出所民警称,当时周围的群众已经引起了不小的恐慌,有弯腰躲避的,有大声尖叫的,甚至看到烟花火星掉落在群众的衣物上面。随后立即疏散人群,对燃放烟花的男子进行控制。由于处置及时,现场没有造成人员受伤。


后经过审讯,得知李某当天携带一款名为“加特林”的烟花,邀请朋友一起走到湖滨步行街跨年。为寻求刺激,博人眼球,刻意在倒计时结束后,当众燃放。

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


事后,李某因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杭州上城公安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李某为何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法律专家表示,当事人首先是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因为在大型集会的会场燃放烟花,很有可能引发像踩踏、伤人等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的行为,其次有可能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一十五条,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安全提示


在人员聚集区域

向空中气球喷射烟花

极易引发爆燃

严重危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烟花爆竹不得流入寄递渠道



根据2016年11月7日国家邮政局、公安部、国家安全部联合发布《禁止寄递物品管理规定》(国邮发〔2016〕107号),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属于国家明令禁止寄递物品。




市民如果发现非法生产、储存、运输、经营、销售烟花爆竹等行为,可拨打以下电话进行举报:


  • 市应急管理局举报电话:12350(举报非法生产、储存、经营)

  • 市公安局举报电话:110(举报非法销售、运输、储存)

  • 市交通运输局举报电话:12328(举报非法运输)

  • 市市场监管局举报电话:12315(举报无照经营)

  • 市城管和综合执法局举报电话:12319、12345(举报非法经营销售、储存)

深圳市应急管理局举报电话:

12350



深圳应急提醒您:
学习安全知识,提高安全意识
掌握安全技能,加强安全防范


end


▌来源:中国新闻社、央视新闻客户端、应急管理部、杭州公安

▌编辑:深圳应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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