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经获批实施,项目业主为浙江横店影视城有限公司清明上河图景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清明上河图景区机房UPS设备采购及安装。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包含清明上河图正门机房,东门机房,售票处,东门监控室4处UPS设备及电池的采购和安装。详见招标清单。
2.3项目地点:浙江横店清明上河图景区。
2.4工期要求:现场安装需在2025年1月25日之前。
2.5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标准及清单要求。
3.竞标须知
3.1 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注册企业,具有相关产品生产或代理经营资质。
3.2投标需缴纳保证金:人民币贰仟元整(现金或打款),如打款须从本投标人账户或负责人账户中汇出,并于开标截止时间前进入下列账户内:浙江横店影视城有限公司
账号:363671540492
开户行:中国银行东阳横店支行
汇款时注明:清明上河图景区机房UPS设备采购项目
3.3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定标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3.4中标后放弃履行中标业务,未按规定签订相关履约合同和开展工作,缴纳保证金将予以没收。投标审核过程中发现围标串标等事宜的将没收保证金并取消中标资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招标不进行纸质招标文件的发放。电子版招标资料将以微信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给各投标人。
4.2潜在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招标补充文件等有关招标信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微信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给各个投标人,请投标人时刻关注。因未及时知悉补遗文件内容而引起投标文件无效或废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4.3招标文件咨询获取时间:2025年1月19日17时前,具体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5.投标文件递交
5.1投标文件(纸质)递交截止时间为开标前。递交地点为:浙江省东阳市横店影视产业实验区横店影视大楼四楼(浙江省东阳市横店镇华夏大道533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浙江横店影视城有限公司清明上河图景区
联系人:张先生 15167904122/675122
招标管理单位:浙江横店影视城有限公司采购部
联系人:周先生 15888973028/653028
招标监督单位:浙江横店影视城有限公司审计监察部
监督电话:施先生 13605723232
浙江横店影视城有限公司
2025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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