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带着幼儿的一家四口,不戴头盔,“挤”在一辆三轮车上~丨知危险会避险

民生   2024-09-29 18:21   贵州  


当前正值秋收时节
农用车、三轮车上路行驶增多
农用车违法载人
面包车超员超载等交通违法行为
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

秋收农忙,安全勿忘!

三轮车违法载人

2024年9月17日10时32分许,贵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经开分局民警在辖区黄河路与浦江路交汇处开展三车治理时,陈某驾驶一辆无牌电动三轮车驶入查缉点。
现场图片>>>

在检查过程中,民警发现

三轮车驾驶室内

坐着驾驶人陈某及其妻子和小儿子

大儿子蹲坐在货厢内


经查勘,民警发现驾驶室的妻子抱着小儿子,手扶着车辆框架边缘。蹲坐在货厢内的大儿子,无任何安全防护设施,存在极大的交通安全隐患。

现场视频>>>


经询问,陈某表示

来接大儿子放学

想着距离不远

便抱着侥幸心理

载着一家人回家



最终,民警对驾驶人陈某驾驶非机动车不按规定载人驾乘人员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教育和处罚,并用警车对违法搭载的人员进行安全分流,消除安全隐患。



“一家人嘛,想着挤一挤就到了
有个小孩子,想着他坐着好一点
就加了张凳子……”

贵州交警提醒您

三轮车违法载人有多危险?


01



缺乏安全防护措施

电动三轮车主要是为了满足农业生产、货物运输等需求,本身没有设置必要的乘客座位和安全防护措施,不具备载客条件。


02



安全性能差

电动三轮车的转向、制动等部件性能普遍较差,在违法载人或超载货物的情况下,车辆重量增大、重心增高,一旦发生紧急情况,车辆难以控制,可能会出现车毁人亡的恶性事故。

03



驾驶人安全意识淡薄

很多人错误认为电动三轮车不属于机动车(实属机动车),不需要驾驶证。也就不去参加正规的驾驶技能和交通安全知识培训,交通安全意识较为淡薄,特别是在搭载乘客时,对路面可能出现的险情判断不清,采取必要的措施避免事故发生的能力较差。


04



事故赔偿责任难承担

很多人认为三轮电动车不属于机动车,也就不需要保险。没有保险的电动三轮车一旦发生事故,车主或其驾驶人很难承担交通事故的赔偿责任,乘客无法得到应有的赔偿。


贵州公安交警提示

为了您的生命财产安全

请不要乘坐

不能载人的电动三轮摩推车


来源:贵州交警


END

三审三校:李治维

二审二校:李   程

一审一校:胡   蝶

投稿邮箱:105625564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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